尊敬的阁下:
国际人权协会(IGFM)奥地利分会了解到今年六月十七日以来发生在贵地的令人质疑的对16名法轮功学员的起诉案,对此我们感到震惊和焦虑。
在这片土地上,至今为止一直在勇敢地抵制着中国大陆对人权严重侵害的影响,而且颇有成效,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如今却突然在遵守人权的基本原则上作出了退让-尤其是针对人权基本宣言(国际保护人权决议217A(II))18-20条相关的第七和第八款。对此我们深表不解。
此案不合理的冗长的审判时间,法庭上对辩护人的谩骂,部分荒唐可笑的起诉理由以及警察对待和平的示威者的不合法的强硬手段,均显而易见地表明这是一场“共产主义中国”式的政治审判。
我们希望,香港政府千万不要屈从于中国大陆的压力,从而不加质疑地接受并加长这一人权侵害的长长的清单,不仅是对法轮功的镇压,也包括在大范围内对坚持信仰的精神及宗教团体的压迫。我们认为这场官司的结局是香港未来道路的标志。
我们在此恳请您,作一个符合人权基本原则的,而不是出于政治压力产生的决断。
国际人权协会奥地利分会
200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