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则关於小人的记载编在该书卷三《滦阳消夏录三》。书中描述了在迪化县(今乌鲁木齐),经常看到身高只有尺许的小人,男女老幼都有。每到红榴树开花时,这些小人便折下榴枝,编成小圈戴在头上,成群结队唱歌跳舞。他们的声音细如鹿鸣,悠扬婉转。
有的小人会偷偷走到朝廷驻军的帐篷内偷窃食物,如不小心被抓到,就跪在地上哭泣。若把他们捆绑起来,就绝食而死。假如把他们放了,他们也不敢马上跑开,先慢慢的走数尺远,回过头来看看。若有人追骂他们,马上又跪在地上哭泣。否则便慢慢走远,到了差不多追不上的距离时,就迅速遁入深山中。
清军始终找不到这些小人的居处,也不知他们如何称呼,因为小人喜欢戴红榴,便称之为“红榴娃”。当时丘县(今河南省辉县)县丞天锦,奉派巡视牧场,曾抓到一个小人,将他带回去,仔细端详,他们的胡须和毛发都和我们常人一样,可见不是木魅或山魈之类的妖怪。
另一则小人的记载编在该书卷十八《姑妄听之四》,是清军守将吉木萨描述的。吉木萨说他曾追山雉追到深山中,看到悬崖上好象有人,便越过山涧前往查看,在离地四五丈的地方,看到一个脸上和手足长满寸许长黑毛的人,身着紫色的毛披风,与其对坐烤肉的是一位面貌姣丽、蒙古人样打扮的女子,这位女子没有穿鞋,身着绿色的毛披风。旁边有四五位黑毛人在服侍,他们仅有小孩儿大小,身无寸缕,看到人就嬉笑,说的话既不是蒙古话,也不是其它的方言,如鸟叫,完全听不懂。看此情形,他们并不象妖物,吉木萨就对他们行礼。忽然,从崖上扔下一物,一看是熟的骡肉半肘。就又行礼谢他们,二人皆摇手谓不用谢。那骡肉足供三四日食用。吉木萨后来与牧马人一起重寻旧迹,却找不到了。
第一则小人位於迪化县深山中,不知这些红榴娃迄今仍在否?第二则未道出小人出现地点,而且小人们全身长黑毛,和目前传闻的雪人相似,只是雪人身材高大,是否为同类便不得知了。
原文:
《阅微草堂笔记卷三》──《滦阳消夏录(三)》
乌鲁木齐深山中,牧马者恒见小人高尺许,男女老幼,一皆备。遇红柳吐花时,辄折柳盘为小圈,着顶上,作队跃舞,音呦呦如度曲。或至行帐窃食,为人所掩,则跪而泣。絷之,则不食而死。纵之,初不敢遽行,行数尺辄回顾。或追叱之,仍跪泣。去人稍远,度不能追,始蓦涧越山去。然其巢穴栖止处,终不可得。此物非木魅,亦非山兽,盖僬侥之属。不知其名,以形似小儿,而喜戴红柳,因呼曰红柳娃。丘县丞天锦,因巡视牧厂,曾得其一,腊以归。细视其须眉毛发,与人无二。知《山海经》所谓(左立右争)人,凿然有之。有极小必有极大,《列子》所谓龙伯之国,亦必凿然有之。
《阅微草堂笔记卷十八》──《姑妄听之(四)》
吉木萨台军言:尝逐雉入深山中,见悬崖之上,似有人立。越涧往视,去地不四五丈,一人衣紫氆氇,面及手足皆黑毛,茸茸长寸许;一女子甚娇丽,作蒙古装,惟跣足不靴,衣则绿氆氇也,方对坐共炙肉。旁侍黑毛人四五,皆如小儿,身不着寸缕,见人嘻笑。其语非蒙古、非额鲁特、非回部、非西番,啁哳如鸟不可辨。观其情状,似非妖物,乃跪拜之。忽掷一物于崖下,乃熟野骡肉半肘也。又拜谢之,皆摇手。乃携以归,足三四日食。再与牧马者往迹,不复见矣。意其山神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