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太康县原看守所所长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恶报

【明慧网2002年6月11日】不法恶徒王清林任太康县看守所所长后,为捞取钱财,克扣在押人员口粮,把每顿四两馒头减到二两半,把所内价值万元的松柏树全部砍伐卖掉,还把所内小卖部商品价格提高到市场售价的8-10倍。王清林专横跋扈,对大法弟子更是心狠手辣,一上任就无理扣押大法弟子家属所送物品,又不准大法弟子买小卖部商品。它还强迫大法弟子戴脚镣跑步,许多人脚脖子鲜血直流,露出白骨,它若发现谁说“真、善、忍”等字眼,就对其“上大绳”(用绳子绑住双手吊起来)。一位七十多岁的大法学员告诉一位信基督教的妇女要做到“忍”,被王清林听到,便对该学员施加酷刑“上大绳”,并给她戴三十斤重的脚镣,逼迫这位老人跑步。另一位女学员坚信大法,被吊起来毒打昏死过多次,双手一个多月不能拿任何东西,吃饭都是同室的人喂饭。

王清林恶行累累,已开始遭报应。自从它上任以来多次出事故差点丧命,一次摔伤面部,十多天不敢出来见人。最近一次,王清林自己开车一头钻到河里,又差一点淹死。此邪恶之徒仍不思悔改。它已被勒令5月13日交出看守所的工作,但在新任所长没到来之前,它仍在所内为非作歹。

善恶有报是自古以来的天理。打压法轮功逆天叛道,也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正告那些没有清醒、仍然在残酷迫害大法学员的公、检、法人员们,为了你们自己的今天和未来,请善待法轮大法弟子,及时悬崖勒马,停止助纣为虐,因为真理终将昭示人间。天网恢恢,清算之日,已为期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