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历史上的因果故事在告诉人们什么(九)

【明慧网2002年5月22日】
经旷

河间国兵士张粗、经旷两个人友善。晋朝太元十四年五月五日那天,二人共登钟岭坐在山巅。张粗喝酒多了失了本性,拔刀杀了经旷。经旷托梦给母亲,自己说:“被张粗杀了,尸体在山涧里,被脱掉了衣裳盖在肚子上,你们寻找的时候一定很困难,我就让衣裳在那地方飞起来。”第二天派人追捕,全都象经旷说的一样。张粗知道事情败露,想要逃避,他刚一出门,看见经旷手拿双刀,比划着要杀张粗,张粗就不敢动了。经旷母亲立刻报告了官府。张粗伏了罪。(译自《还冤记》)

太乐伎

宋朝元嘉年间,李龙等人在夜间抢劫掠夺。当时正是丹阳人陶继之任秣陵县令,他命人秘密寻查追踪,不久就擒获了李龙等人。李龙等人作案那天夜里,太乐伎和同伴们去别人家住宿,一起奏乐歌唱,结果也被抓去了。陶继之没有认真审理,给他判了个是这伙强盗引导的不真实罪状,随着李龙等人一起上报了。尽管太乐伎所住宿的房主和宾客们都证明太乐伎没有参加,也没有起作用。后来陶县令也知道自己冤枉了太乐伎,上报材料不真实。但是上报的文书已经发走了,他又不想自找麻烦,怕对自己不利,就将错就错了,太乐伎和李龙等十名抢劫犯被判在郡门斩首。

太乐伎的声调姿态都很出众,又才华过人。他将要被处死那天说:“我虽是个贫贱的下等人,但是少年时心里就羡慕善良的人,从来没作过坏事。我实在没有参与抢劫,陶县令已经全都知道了。现在我冤枉也被杀害,如果没有鬼也就罢了,如果有鬼我一定要到天府去告状。”然后弹着琵琶,唱了几首歌被处死了。大家都知道他太冤枉,没有不掉眼泪的。

经过一个多月,陶县令就梦到太乐伎来到他的桌案前说:“过去我冤枉被杀,实在是气不忿呀,现在我告到天帝那已经得理,所以今天来杀你。”说完便跳到陶继之的嘴里,然后就落到肚子里,陶继之立刻吓醒了。不一会倒在地上,象得了疯癫病一样,很长时间才苏醒,不一定什么时候发病,发病时身子不是后倒就是前倾,头可以挨着后背,四天就死了。他死以后家里变穷了,两个儿子也死得早,还剩下个孙子,穷得在路边受冻。(译自《还冤记》)

袁粲幼子

齐高祖想要出家。宋尚书令袁粲起兵不从,结果被害。袁粲的小儿子被乳母偷着带走,投奔袁粲的门生狄灵庆那里。灵庆却把孩子杀了。一年后,狄灵庆忽然看见袁粲的幼子骑着狗玩,象往常一样,他的后面还有一条狗走进灵庆的家。遇到灵庆,便咬死了狄灵庆。狄灵庆的妻子和儿子一起也被狗咬死。(译自《还冤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