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政府保障法轮功学员于台湾地区之所有合法活动,对于法轮佛法书籍之出版及流通更给予公正的法律保障,从吴长新欲窜改法轮大法遭到台湾法院一审及二审判决有罪观之,便是最好的例证。对于理性开放的台湾社会维护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自由、保障法轮佛法的出版自由及智财权,与江泽民独裁政府利用法律工具迫害学员及毁书禁书之犯罪行径相较下,正邪之分,不言而喻。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24/21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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