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30日大陆综合消息

【明慧网2002年3月30日】
  • 真相光盘走进南方某市千家万户

  • 大法弟子正念走脱 宁远镇派出所恼羞成怒大搞株连

  • 福州台屿省女子劳教所接指示强迫搞虚假汇报,蒙骗国际社会

  • 人权会前夕,江氏集团又采取流氓手段欺骗世界人民

  • 大学领导2000年末就接到“上面”通知:“有人过年要上天安门自焚”

  • 吉林省九台市其塔木镇派出所恶人录

  • 武汉市汉阳区公安分局开办“洗脑班”迫害大法弟子

  • 武汉市硚口区洗脑班的一切手段都是哄小孩的玩意儿

  • 湖北省咸宁大法弟子受迫害的经历

  • 吉林省公安厅610办公室电话

  • 万家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家属说违心话,否则不给接见

  • 大陆上网使用OICQ的同修请注意安全

  • 广州军队610办主要负责人电话

  • 真相光盘走进南方某市千家万户

    南方大法弟子向长春播放真相电视的同修致敬!

    近期,大量的真相光盘也悄悄地走进了南方某市千家万户,光盘中有真相手册和录像“是自焚还是骗局”、“4.25真象”、“1400例的背后”、“人权无国界 呼唤正义和良知”及“法轮大法好”等。

    某大学教师,看了真相光盘后,说他很难过,一个人因为信仰而受到这样的迫害,实在太不应该,他很同情受到迫害的人,说他绝对相信XX党会干出这样的事来,他认为这VCD很好,所以他让他同事都拿去看了。

    象他这样明白了真相的人实际已加入了讲清真相的行列,这样下去一传十,十传百,江氏的谎言还能骗几人,江氏的戏还能演几天?


    大法弟子脱险 宁远镇派出所恼羞成怒搞株连

    八天前,有五名大法弟子在一起炼功、发正念时,被村长韩召贵告发。大队与当地派出所一下子来了十几个人把5名大法弟子围住。一名大法弟子(房主)端一碗饭,不慌不忙地向老母亲屋里走去,并趁机走脱。警察要把另外四人强行带去派出所,四名大法弟子坚定正念抵制迫害。这时其中一大法弟子突然晕倒,她儿子见状急忙背起母亲去医院。另外两名被强行拖向警车,其中一人突然倒地,她的大姑姐趁机也把她背走。另一位大法弟子被塞进车后,跳窗而走。只剩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弟子被带到派出所,无奈年高只好放回。恶警恼羞成怒,通知县公安局来人强行搜查,搜不到人,最后把老弟子的儿子和另一弟子的大姑姐带走,并强行拘留十五天。


    福州台屿省女子劳教所搞虚假汇报,蒙骗国际社会

    为逃避联合国人权大会对中国大陆非法镇压法轮功的谴责,江泽民集团又出新招,炮制所谓人道对待法轮功学员的虚假内容。

    福建福州台屿省女子劳教所所长俞鸿秋于2002年2月底在该所“法轮功专管队”召开会议,称接上级通知,要求专管队员写自己情况材料,主要内容:劳教所如何“关心、热情地帮助”队员,队员如何受到“人道的待遇”,所有所谓“转化人员”都是“自愿”而非被逼。俞鸿秋接着说这些文章将交由中央汇总,然后再送往联合国人权会议。对于认识到这种欺骗行为是助纣为虐而拒绝的人,俞鸿秋及其同伙就采取彻夜轮番谈话,实质上是强制不准睡觉等手段以达到其邪恶目的。

    福建大法弟子希望世界人权大会不受其谎言蒙蔽,认清真相。


    人权会前夕,江氏集团又采取流氓手段欺骗世界人民

    在人权会议前夕,江氏集团又采取新的流氓手段,威逼利诱全国各级领导、大专院校、部队、各事业单位、企业经理及群众往联合国写信(去年是采取百万签名),他们负责传递,继续造谣,作假,加剧迫害法轮功。迷惑全世界人民。


    大学领导2000年末就接到“上面”通知:“有人过年要上天安门自焚”

    某大学职工2000年12月申办‘边境证’,领导未通过。2001年3月领导向他解说“去年不是不给你办‘边境证’,因为上面叫我们看好法轮功学员,有人过年要上天安门自焚…”。


    吉林省九台市其塔木镇派出所恶人录

    2002年3月14日(农历二月初一〕晚,吉林省九台市其塔木镇更新村二名女大法弟子和红旗村一名女大法弟子,她们的年龄为42岁、50岁、62岁,被非法抓到当地派出所。现被非法关押在九台拘留所。

    据当晚几十名因赌博被抓的人回来说,派出所所长林某曾当着众人的面邪恶地说:“赌博还有情可原,炼法轮功的就挨抢毙。”又对所里做饭的说:“你看她们谁练功谁睡觉就拽谁,都不过份。”(注:林某在2001年为九台市舍岭镇派出所所长,11月份对其辖区的二名女大法弟子进行迫害,并将她们送九台东山看守所非法关押2个多月,后转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

    镇派出所电话:0431--2414313
    镇长办公室电话:2414428
    镇党委书记办公室:2414378


    武汉市汉阳区公安分局开办“洗脑班”迫害大法弟子

    丁勇、王桂泉被非法劳教一年后,又被绑架到武汉市汉阳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旁边专为关押法轮功学员而新修建的平房“洗脑班”中继续进行迫害。

    张全浩,男,33岁,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半,由于坚定信念,受尽折磨,但他不屈服,又被加刑半年。2002年2月28日,说是刑满释放,但又被汉阳区公安分局直接转押到汉阳“洗脑班”中继续进行迫害。

    蔡汉珍(张全浩的母亲),女,60岁,多次被关押在“洗脑班”、市公安局看守所、何湾劳教所。2001年12月底,再次被公安从家中抓到“洗脑班”,遭到各种毒打、折磨。2002年3月被转押,现下落不明。


    武汉市硚口区洗脑班的一切手段都是哄小孩的玩意儿

    武汉市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为了完成所谓的指标,采取各种办法,如家属、社区、单位出面签,只要有担保签字的,不管本人同不同意都将其推出班算作转化了;又如哄骗大法学员说:“不需要你签字,只写应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就行了。”而背后仍然要家属签字。当种种花招被大法弟子识破之后,采取一个个找学员谈心,同时又加紧对大法学员迫害,如不允许学员之间互相串门,有违反者关禁闭;其根本目的还是想欺骗、逼迫学员。另外,工作人员公然利用手中权利发泄私愤,在这个洗脑班里知法犯法的事司空见惯,成了不成文的规章制度。公民的合法权益被任意剥夺,国家法制被任意践踏。


    湖北省咸宁大法弟子受迫害的经历

    我是一名法轮大法学员,家住湖北省咸宁地区,现年43岁。我是1996年开始修炼的,几年来一直坚修“大法”,亲身体会到法轮功确确实实教人向善,祛病健身,对社会、对集体、对个人有百利而无一害,所以不管政府对我们怎么镇压、拘留、抄家,我始终一句话:“要炼‘法轮功’,要正法,什么我也不怕。”

    1999年12月我和几位同修一起去北京上访,我们去的目的是把自己修炼心得向国家领导人反映。谁知刚一到天安门广场就被警察抓上警车并不让我们说话,当天下午又把我们押到咸宁驻京办事处,关押在地下室里整整三天。(每天一饭一菜,收费30元)几天后咸宁公安局来人押送我们回当地拘留所。(收取每人路费1500元)我在拘留所里被关押了一个月零五天,有一天管教干部听说我们在号子里炼功,就把我们统统叫出来面对着墙跪下并用剪刀指着我的背说“叫你在这快活。”(为了我能回家,家里请客送礼用去1000多元,出来时又交保证金3000元)

    在这两年来公安到我家抄家二次。今年年初,突然一辆警车停在我家门前,下来十几个警察一边抄家一边威胁我,说要把我抓走,我母亲被他们吓得晕倒在地上,警察怕出人命才悻悻地走了。


    吉林省公安厅610办公室电话

    吉林省公安厅610办公室的电话是:(431)2098201~2098210 (中间每一个号码都是)。


    万家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家属说违心话,否则不给接见

    2002年3月10日是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第十二大队法轮功学员家属接见日。万家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家属说法轮功是“XX”等,否则不给接见。因思念亲人心切,有的学员家属违心地说了不该说的话。

    万家劳教所如此行径令人不齿。江罗集团恶毒地想要拉更多的人给它们垫背,希望善良的人们切勿上当受骗。

    另,万家劳教所12队队长张波遭恶报住医院未出。

    阿城六位大法弟子2001年被拘留并送劳教,她们是:郭丽华、孙艳芳、田雅珍、孙桂芳、康翠贤、王沐芳。

    法轮功学员刘立梅、王立岩现在医院绝食抗议迫害。


    大陆上网使用OICQ的同修请注意安全

    现在相当一部份大陆同修利用腾讯公司开发的聊天系统(OICQ)上网对人讲清真相并和各地的同修网上在线联系。尽管这种方法有速度快,方便等优点,但是腾讯公司助纣为虐,帮助国家安全局监视和记录被监视人的IP和一切聊天内容,只要上网谈论的文字中有“法轮功”的关键字,系统就会自动记录上网人的IP和聊天内容。很多大陆上网的同修不注意安全,直接在网上透露自己的真实地址和电话。很多上网同修就是这样被邪恶抓走的。还有的同修在网上用QQ传递一些个人的大法主页和自己的电子信箱。这样个人主页马上被封,信箱也会被国家安全局进行严密监视,只要登陆信箱,你的IP同样会暴露。

    在此建议:不要在QQ透露自己的任何信息,包括信箱及其个人主页。或者干脆不用QQ,或者只用其他的国外的聊天系统。特别是吉林省的同修,希望大家尽量用安全方法发信给明慧,不要直接用自己的公开信箱,建议大家用国外信箱+国外一次代理并对消息进行简单加密作为附件发给国外同修,要其帮忙转发,或者用自动转发信箱发信。(注意:自己的一切信箱不能用聊天方式进行传递)。


    广州军队610办主要负责人电话

    胡富辉,广州军队610办主要负责人。追随江XX邪恶政治流氓集团,造业甚多,组织开会搞破坏。请国外同修关注。办公室电话:020-87171808;家电话:020-87171842;手机:013977597962.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7/207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