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半小时后,我们坐一辆大型旅行车被带进了国家安全部门的一栋大楼里,我们被强行地单独隔离,我必须通过一金属探测器,然后一个男警和三个女警把我推进一个有许多门的通道里。一个高个子的男警察这时走过我身边,他冷冷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他用足力气冲我脸上打来,之后就扬长而去。不一会他又回来,打开了一扇门,我用中文对他说:“全欧洲都知道,法轮大法好。”他又使劲再打我的脸,我的头都被打得撞到了墙上。接着一男警和两女警开始了对我审问,他们问我是哪里的人?住哪里?我的职业和到北京来干什么?我坐到一张床上开始打坐,那个男警立刻冲我大声喊叫,要我停止炼功,并威胁要打我。我问他为什么这么粗暴。他又冲着我大声喊叫,不让我提问。他们把我带进一个房间里,那里有二十五个学员,至少有二十五个警察在那里看守。我们问,我们触犯了哪条法律?为什么要强行拘留我们?我们要求他们遵守按照国际法,让我们与各自的驻中国使馆联系。”一个女警反驳说:“国际法在这儿不适用,你们是在中国,这里执行的是中国的法律。”不断地有带着照相机和录相机警察来给我们拍照或录相。我旁边的一位美国同修鼻子被打得出血。
我们晚上不能睡觉,每过半个小时就有警察来提问。而我们要求与我们各自的大使馆取得联系,却一再被拒绝。当我们想知道他们下一步如何打算时,他们推说不知道。后来来了一个高级的官员,命令警察将学员一个一个地带出去。他们闯到学员中间,大打出手,我也被狠狠地踢了一脚。最后我也被带走了。在去机场的路上,我见到了我父亲,他和我一样地没有被允许取回我们放在旅馆的行李。我们在警察局里被扣的所有物品也没有还给我们。
在二十三个小时的囚禁中,我亲身经历了,中国警察是怎样野蛮、肆无忌惮、粗暴地对待爱好和平的人们的。
以下是没有归还给我们的物品(2002年3月3日):
留在旅馆的物品:
箱子,价值约70欧元
摄相机,价值约400欧元。
手机充电器,价值约40欧元。
各类衣服,价值约400欧元。
其它,价值约50欧元。
在警察局被扣留的物品有:
手机扩音器,价值约40欧元。
微型录音机,价值约100欧元。
照相机,价值约10欧元。
书,价值约5欧元
(200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