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法轮大法协会对两家中文报纸进行刑事诉讼

【明慧网2002年3月11日】根据在罗马注册的两家中文报纸“新华时报”和“欧华时报”的报道,2001年12月14日在中国驻罗马大使馆内举办了一个诬蔑法轮大法的图片展,其组织者为这两家中文报纸和意中友好协会,并且两家报纸在2001年12月18日同时头版以突出位置进行报道,文字中全部引用中国官方的诬蔑论调。

根据这一情况,协会决定对上述有关组织者和参与人员进行刑事诉讼,状诉其对法轮大法和大法修炼者的诬蔑罪和破坏名誉罪。

由于法轮功学员们一直在讲清真相,揭露邪恶,因此该展览并未在华人和意大利人中引起效应,但是这种行为是对大法的诬蔑和对在中国境内的大法修炼者的间接迫害,并伤害到意大利大法修炼者的名誉,这是一种把迫害延伸到海外的犯罪行为,犯罪者应受到法律制裁。基于上述原因,意大利法轮大法协会已通过律师将诉状呈交罗马法庭,正式对上述人员进行刑事诉讼。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19/20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