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给国家财政造成巨大损失

【明慧网2002年2月11日】在1998年,政府有关部门在北京、广东和武汉等地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汇报到政治局,结论是:法轮功对国家有百利而无一害。以这次北京调查为例,参加调查的法轮功学员人数为14199人,有效答卷12731份,调查结果表明,炼功后祛病总有效率为99.1%,修炼者的道德修养得到普遍提高,有利于家庭的和睦和社会的安定。统计结果还表明,被调查人群每年总共可节约医药费4170万元,即平均每人每年为国家节约医药费约3270元。当时政府有关部门公布在全国修炼法轮功的人数在七千万到一亿人之间,如果按七千万人来计算,这些群众由于修炼法轮功每年至少可为国家节约医药费两千亿元,节约的钱可以用于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建设,群众身心健康后可以更好地投入国家经济建设。事实表明,修炼法轮功对人的身心健康和道德水平的提高有极大的好处,同时给国家节约大笔的医药费用,有益国家经济建设,有益于社会稳定。

然而,江泽民出于妒忌和自私发动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动用国家一切人力、物力和财力,直接从国库中多次挪用巨款用于迫害法轮功,劳民伤财,给国家财政造成巨大压力,同时也给中国经济带来非常严重的恶劣后果。据2001年2月27日的一条外电报导,江氏一次挪用四十亿元用于监听、窃听法轮功学员的电话。2001年12月份,公安内部传出消息,江氏又挪用四十二亿百姓血汗钱在全国各地建立残酷邪恶的“洗脑”基地,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具体还有多少用于迫害法轮功的其它专款(如在全国建大批专门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监狱等),现在外界还不得而知。

江氏迫害法轮功,铺天盖地,声势浩大,波及全国各地。除了专款外,用于迫害法轮功的日常开支更是巨大无比。2001年1月初,公安部内部传出一条消息,仅在天安门广场,每天的开支在一百七十万元到二百五十万元之间,那么也就是说,一年就是六亿两千万元到九亿一千万元之间。这些钱除部分是固定开支外,其余约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变成现场执勤人员的直接现金收入,天安门广场现场执勤人员包括:着装警员,便衣警员和借用的社会闲散人员(含临时借用的在押服刑人员)。而且是每天发放,不记名,不签字,按自报工作“成果”当场成交。

在天安门广场之外,在全国各地,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和地方新闻媒体不断制造谎言,捏造、栽赃和陷害法轮功的报导满天飞。从城市到乡村,全国各地610办公室、警察、公安四处追捕法轮功学员,各地多种反对法轮功的签名,举办多种诬陷、诬蔑法轮功的画展,各个单位和街道派人盯、看、陪(监视)法轮功学员。从江氏迫害法轮功的深度和广度来看,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至少有几百万人,这些人一年的开支(用于发工资、奖金、加班费、悬赏费等等)应该有几千亿元(外界目前还很难得出比较准确的估计,千亿元的量级应该不会太离谱),其中一部份来自国库,一部份来自地方政府,一部份来自对法轮功学员的经济掠夺(如巨额罚款等),一小部份来自对法轮功学员工作单位的罚款。

江氏诬陷和迫害法轮功远远超出了中国国界。中国驻世界各国的大使馆、领事馆印制诬蔑法轮功的资料,并且在各国四处散发,同时召开揭发和批斗法轮功座谈会,举办诬蔑法轮功的画展。国安部派了许多特务在海外中文网站散发谣言,收集海外法轮功学员的活动情况,骚扰海外法轮功学员的正常生活。大使馆、领事馆收买了许多海外中文网站、中文报纸及中文电台。至于江泽民和一些国家还有什么幕后交易,慷人民之慨,换取亚非拉一些发展中国家政府对其迫害法轮功的沉默,外界就更难以知晓了。江氏为了把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输出到世界各地,花了大笔国家得之不易的外汇储备和存款,到头来得到的却是世界各国善良和正义之士的一片谴责声。

江氏不是把老百姓血汗钱用于国家经济建设上、用在有利于人民和国家的事业上,而是建监狱和“洗脑”基地,制造漫天谣言诬蔑法轮功,到处抓捕、打击、迫害无辜老百姓,造成了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犯下了滔天的罪行。据公安内部消息,截止2001年10月底,被迫害、折磨而死的法轮功学员达1600人。大批炼功群众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派出所、精神病院和监狱,众多无辜百姓流离失所,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受到严重干扰,给国家和家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江氏违反宪法,采用各种残酷、卑鄙和流氓手段迫害法轮功,使得民心向背、法制无存、社会动荡不安、天灾人祸不断。江氏的暴行令天地震怒,也给国家、民族带来深重灾难。“文化大革命”使得中国的经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今日江氏耗费巨资来实施法西斯暴政,对中国国民经济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了严重的恶劣影响,这一切使得中国市场更加疲软、国库更加空虚、投资环境迅速恶化,中国经济正在江氏的暴政下迅速滑向崩溃的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