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大法弟子:我要求无罪释放!

【明慧网2002年2月1日】因为坚持信仰,坚持说真话、让更多的人从谎言的阴影中走出来,我于2001年8月被刑事拘留,9月被逮捕。12月被法院非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对此目无国家宪法和人间正义的恶霸行为,我绝对不能接受。

首先,法轮功没有任何宗教形式,没有教堂,不参与政治,根本就不具备构成宗教的条件,它不是教,更不存在“邪”之说,它只是修炼中的一个法门,让我们按着“真、善、忍”的法理去做一个比好人还要好的人,直至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如果说做好人是“邪”的话,那么什么是正的呢?其实,有很多人通过炼功,得到了健康的身体,给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而且炼功的人有了心法的约束,从不做任何违法的事,通过学法成为越来越好的人,真正做到了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而且炼功的人无论在家庭还是在单位,都是任劳任怨的,从不争名、夺利,在大法弟子中好人好事层出不穷,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在此我就不一一列举了,从这一点来讲,对国家、对社会治安的稳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我不明白我们这样做,到底破坏国家的哪条法律实施呢?

我记得在99年7月20日以前,多家电视台、报社多次宣传法轮功。而且国家多次派人明察暗访,在事实面前,针对亿万修炼者得出了“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人要把我们上亿的无辜的善良百姓推到政府的对立面上去呢?居心何在?天理难容啊!

我是一名成长在新社会的青年,我深深地热爱自己的祖国,秉承着千百年来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特别是修炼法轮功之后,我更是时刻用炼功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比好人还要好的人。我们无论面对多大的压力敢讲真话,敢堂堂正正的做人这不是“真”吗?我们师父在(《转法轮》P.326)中这样讲过:“作为一个炼功人首先应该做到的就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得忍。否则, 你算什么炼功人?” 而且师父还讲过很多很多遇到任何问题首先要找自己哪里做得不好的法理,做一个有益于国家,有益于社会的好人中的好人。这难道还不是真正的“善”与“忍”吗?难道这不是做好人的标准吗?咱们国家还怕好人多吗?

世人说,江和他的亲信,也是知道法轮功的“真善忍”没有错,但江和他的亲信是一帮腐败分子,如果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人,既不能捞钱,也不能腐败。他们做不到,也不让别人按“真善忍”标准做人,所以造舆论说法轮功要夺他的权。的确是这样。修大法的人多了,而且法轮大法走的太正、太正,有很多不正的在大法面前暴露无遗。当权者在妒嫉之心、贪权之心的驱使下才反对,才开始疯狂的迫害,而且使尽各种流氓手段,采取关押、罚款、判刑、甚至虐杀等等手段。做为一名大法修炼者,我们不能在正邪不分、黑白颠倒的邪恶势力面前无动于衷,我们有责任让那些不明真相的善良的人们觉醒,揭露那些不实的报导,在这开天辟地都没有传过的宇宙大法面前有个正确的认识,给自己的生命奠定一个很好的基础与未来。

我是一名大法弟子,我只是做了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而且我挂喇叭用的录音带,是世界法轮大法电台对全世界的广播录音,为什么在国外五十多个国家都是公开弘扬的功法,而在我们国家却受到攻击呢?前几天电视报导傅XX杀人之事, 我认为纯属栽赃、诬陷。因为我们师父在《转法轮》第七讲中第一个问题就提到了杀生问题,我们连鸡、鱼等小动物都不杀,何况人呢?所以一看就知道是假的。一个不修炼的人杀人了,全国各大电台、广播、电视台、报社等一切宣传机器都把一切责任推到了法轮功身上,以达到进一步迫害的目的,这合理吗?

最后我想说:各位领导们、法官们清醒吧!也许在你们的身边就有大法弟子,他们是怎样的人,你们是最清楚的了。我希望你们能站在公正的立场及角度,重新考虑为什么眼下这样对法轮功的迫害中,还不断有大法弟子前仆后继的走出来讲清真相,证实大法,难道这不值得你们深思吗?众多大法弟子在自身被严重迫害的情况下,宁愿丢掉自己的名利,甚至冒着被虐杀的危险证实大法,这种伟大慈悲的表现难道你们就不为之震撼吗?我发自内心的告诉你们,我为自己能在有生之年,得遇大法,并且成为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深感荣幸,我为有这样慈悲而伟大的师父感到骄傲、自豪。众神注视、天理昭昭,我师父是清白的,我们所有在押的大法弟子是清白的。

我抗议对我的非法关押、非法判刑,我要求无罪释放!

(200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