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警的强盗逻辑

【明慧网2002年12月7日】前几天,我到市场上买大米,正好市场旁边新来了一车新大米。新来的大米旁停着一辆警车,卖大米的人正和一个民警说着什么。我走近一看,这是我们当地派出所的警车,那个民警就是当地的片警。过了一会儿,片警开车走了。我问卖大米的人这片警来干什么,那人气愤地说:“我刚卸完大米,他就开车来要好处费。每袋大米要我2元钱,我一共才挣多少钱。幸亏我事先有准备,我事先请派出所的一个副所长喝了酒,也给了他一些好处费,所以我一提那个副所长,他就走了。”

就是这个片警,在开“十六大”那天,他和我们单位公安处的人,一共七、八个人,到我们家敲门,理由是炼法轮功的人必须“保证”不外出、不上访,还必须“签字”。我们一家人修炼法轮功,抵制无理迫害。这个警察领人敲我家门敲了二个多小时。后来,他就到我女儿上学的中学恐吓和要挟我女儿,还说:“你父母不给我们开门,连文明礼貌都不懂。”我真不明白,世上哪有这样的逻辑,这些警察无缘无故到人家敲门,骚扰人家,到人家乱搜查,搜刮民财,还说我们不开门是不懂文明礼貌。强盗终究是强盗。强盗的区别不是看他穿什么制服,是看他干了什么。穿着警察的制服却干着黑道上的吃好处费,干着砸门撬锁的勾当,他仍然是个强盗。昔日的人民警察不见了,身穿警服的民警却干着丧尽天良的强盗之事。这就是江泽民整天“三讲”讲出来的社会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