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向内找的标准——剖析我用“向内找”隐含着的私心

【明慧网2002年11月29日】与周边的同修相比,我一直认为自己的向内找力度很大。确实,在有些方面,由于能够向内找,在正法中,面对邪恶势力给我们制造的种种磨难,在被迫害的严峻时刻,我能正视自己,不被常人心所动,清醒的消去根本的执著、不纯正的变异观念,坚定大法,坚信师父,否定、清除邪恶旧势力的一切安排,从而一次次走出险境;由于能够向内找,在矛盾面前,能找自己的原因、存在的问题,去宽容理解别人,珍惜每一次的修炼机缘,从而不断的突破自己,纯净归正自己。

然而,最近我觉得在正法中,有些障碍不能突破,同修指出我在工作上有些拘谨,自己也没有找到根本的原因,直到前几天,身边的一位同修被抓,我才有所醒悟。此同修和我彼此相互了解,最近,我清醒的看到她存在的问题。以往我会直截了当地指出她的问题,并告诉她应该如何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中,我们都是这样相处的。后来,周边的学员指出我说话有领导味,爱指责别人,我向内找,发现确实有这种好要求别人的观念,尤其对此同修,对她的说得太多太具体了,结果有些方面,她只是表面做到了,而没有真正的认识到,没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于是我觉得应该在法上帮助她真正的提高上来,给她自己悟的机会。

我改变了对她的态度。为了不让她把自己当作拐棍,也为去除我们彼此的功友之情,渐渐地我疏远了她。近期,虽然已看到她的一些不好思想已被旧势力所利用,状态明显有问题,几次想找她谈谈,又都被自己的“向内找”挡住了:是不是情带动的?是不是太执著于别人的执著了,是不是又去指责别人了,这么做在不在法上等等。就是偶尔见到她,由于我怕自己犯老毛病,也只是蜻蜓点水的指出她的问题,并没有触动她。

今天听到她被抓,我很痛心,我是有责任的。我看到了我的“向内找”的私,没有真正的放下自我,执著于自我的修炼状态,自己在思想上还缺乏整体的意识,没做到师尊所讲的“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在2002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从根本上否定、破除邪恶势力的安排。由于自己对法认识的局限,使这种“向内找”隐含了“私”,也就不那么善了。已经看到她的不好的思想被邪恶势力所利用,她已经受到了迫害、在磨难中了,我们是一个整体,邪恶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也就是对法的迫害,就同迫害自己一样,怎么能姑息,引不起来重视,还那么瞻前顾后的,所谓怕自己执著,怕自己不在法上……这种表面的“向内找”在维护着自己,不是遇事先考虑别人,考虑到法,以法为大。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的向内找应该是更高境界的,无私的,是为宇宙众生而舍尽一切的。

为此,必须纠正这种不纯正的“向内找”,它是偏离法的,使人陷入个人修炼的境地,搀杂着旧势力变异观念,会给正法带来负效应和消极因素,这本身也是旧势力的一种表现,也是正法中必须归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