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拉华州州长办公室褒奖“法轮大法日”

【明慧网2002年10月17日】
特拉华州
州长办公室

庆祝法轮大法日公告

鉴于,法轮大法是一项和平,健康,修身养性的功法,强调真,善,忍的法理,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给我们的社区与社会带来益处,自1992年5月传播于世以来,他使全世界一亿多名学员得益。法轮大法的贡献得到了全球的公认与褒奖,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超越了民族与文化的界限,他强调世界人民间的广泛联系,起到缩小东西方文化差异的桥梁作用,并且

鉴于,法轮功学员在最恶劣的环境下所表现出的大善大忍,感动了我们全州,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的心。

鉴此,我们,州长鲁斯.敏纳(Ruth Ann Minner)及副州长约翰.小卡内(John Carney, Jr.)在此宣布2002年10月7日至11日为:

特拉华州法轮大法日

并敦请特拉华居民肯定并支持在这美国第一州及全世界的法轮大法学员们。

签名

鲁斯.敏纳,州长
约翰.小卡内,副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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