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自己的情况想到,是啊,邪恶为什么要抓我回去呢,是因为我致力于洪扬宇宙真善忍大法吗?是因为我把真实的情况讲给人们揭穿坏人的谎言吗?是因为我不放弃自己的信仰吗?是因为我不服从那些掌握国家大权的人的邪恶政策吗?可我想想自己,我这样做没错啊,我走的正的很,不论是按旧宇宙的理还是新宇宙的理来衡量,我都正得很,邪恶有什么理由抓我呢,它们没有任何的理由,应该被抓被判刑的是那个邪恶的政治流氓集团,是那些迫害大法弟子的凶手。
我发自心底的把这些话向那些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邪恶讲去,毫无保留。那一刻,就觉得心里有一层隔膜似的东西“突”的一下破了,自己进入了一个没有邪恶没有迫害的自由的世界,可以随意的做正法的事,而邪恶就根本进入不了自己所在的世界,更谈不上什么迫害了,心里无限轻松。
同时自己想起自己及好多功友这么长时间来坚持的每天的学法、发正念、保持正念等时,竟还有那么多常人的功利目的:为了不被抓、为了安全、为了做事顺利、为了效果好、为了不让邪恶钻空子等等,这不是有为吗?这样学法能有提高吗,似乎把学法发正念当作一种武器一种工具,往更深层挖,这没有做到完全否定旧势力的理,没有完全站在否定旧势力的基点上,抱着有求的目的(不管目的是什么)学法、发正念,不是想使自己强大吗,自己强大了,正念足了,功力强了,邪恶不敢碰自己,不是这种心态吗,我们要和旧的势力比这些吗,我觉得我们应去强大的一念应是“即便我们有执著邪恶也没有资格迫害我们”。
有的大法弟子觉得自己做了很多正法的事,令邪恶害怕,因而如被抓“肯定”会被非法判刑,绝食、抵制都没用,还有的觉得这么多弟子被判刑、劳教、被关押,这一切邪恶的局面就成了正常的了,暂时无力去改变它,而等着法正人间时才能如何。上次众大法弟子倡议齐力清除另外空间操控首恶的邪魔烂鬼,要在法正人间之前创造一段和平的洪法时期,以救度更多的世人,开始自己也是有怀疑,觉得这可能吗,能实现吗,但很快便不遗余力的投入进去,觉得这是否定旧势力的安排,何等彻底何等有力量啊。可全世界大法弟子又有多少冷静地坚信此倡议并全力付诸行动呢?我们也太小看自己了吧,我们是大法弟子,我们应坚信自己在法中的正悟,不给自己的正悟抹黑,我们在正法中把自己的正悟毫无保留的一贯到底,从生命的最本源到最表面,不存一丝的怀疑,邪恶又有什么理由不灭呢。
近日又重读我们老家一位功友从劳教所带出的家书,他上面写到,“……其实不管别人看起来多么严重,在我个人看还远远没到我的承受力,甚至不算承受、如同儿戏……现在回想起停止绝食那天,虽然从我内心里并没有非要绝食到最后(生命结束或法正人间)的意思,但从外边我还是妥协了,妥协的根本原因是觉得时间也差不多了,最好还是活着去见师父。”——?!
这位功友对我们那儿影响很大,因为7.20以来他一直走的非常正,总是事事走在前头,对邪恶从没有过丝毫的妥协,几次被抓,都是堂堂正正的闯出来。这次被抓一度使我们大家难以接受,觉得这样坚定竟还被抓?我也想,在正法还未到人间之前,旧宇宙的理可能就是这样吧,就要有人被抓。近日重读,似看到了他的问题所在(当然,这首先是邪恶对我们的迫害),我感到他还有默认旧势力的安排的因素在里面。
我们不屈地承受巨大的迫害对吗?我们为什么要承受呢,我们有必要在旧势力的迫害中体现我们的坚强不屈吗?即便通过旧势力的检验我们便合格了吗,合的是谁的格,达到的又是谁的标准?我们绝食也好、舍命也好是抵制邪恶的迫害,是铲除困住我们的另外空间的邪恶,是要求无罪释放,邪恶就是要困住我们,而我们就是要打破它们的安排,这一念我们非常非常明确吗,我们的这一念贯彻到底了吗,象定海神针一样直插到底了吗,有保留吗,有犹疑吗?
明慧网连载的“回归之路”一文中,这位北京的功友在决定绝食冲出劳教所时有一段话,“一个月来,我学习了师父的新经文,我悟到不应该再消极承受,不应该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师父在《大法坚不可摧》中告诉我们:‘作为大法弟子是全盘否定一切邪恶的旧势力安排的。’是应该用正念闯出去的时候了!……我知道自己悟性差,耽误了那么长时间,错过了多次机会,而邪恶丧尽天良的造谣,毒害了那么多人,不知道真相的人们还在等着我出去讲清真相,还有被迫妥协的学员有待于我的帮助,我又怎么能再继续消极承受下去呢?由于一开始思想中认为进了劳教所,已经被判了劳教,就很难出去,这种观念,恰恰是接受了旧势力的安排。而我们助师正法的誓约,又怎么能在劳教所里履行呢?我进劳教所不服从邪恶的要求,没有一个字的笔录,没有一个签名,不照相,没参加过一天劳动,可是我这只是做到了一半,而根本上,我就不该在劳教所里呆,是要全盘否定一切邪恶的旧势力安排的呀!当认识升华上来后,我一下就悟到了,我一定会冲出魔窟!”可见,归正自己后正念的力量是何等强啊,又有什么能挡的住呢。
我们的威德不是在接受邪恶迫害的过程中建立,而是在清除邪恶迫害的过程中建立。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0/19/27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