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理智去证实法”,展示大法的威严和伟大(译文)

【明慧网2001年9月6日】让我们重新思考一下我们在所做的每一件事中在公众面前所展现的形象:介绍大法,展示棚,影片,传单,等等。我们是否讲清了什么是法轮大法,“真、善、忍”的基本原则,中国大法弟子在严酷的迫害面前所表现出的勇敢和坚定,世界各地的大法弟子为使世人了解大法的真相而孜孜不倦和富有创意的努力?我们全面讲清所有这些真相了吗?我们展现出大法的威严了吗?我们还是给公众留下了一个正遭受迫害和摧残的普通团体的印象?

我们应当全面地讲清真相,讲清我们是什么,而不仅仅是被迫害的事实。我们还应当考虑以听众容易接受的方式去洪法。作为发给行人、非政府组织及政府机构的印刷材料,受害者被摧残致伤的大照片(尤其是女人赤裸的背部)还算合适,可是在街道庆祝活动或集市上,这些材料是否得体呢?他们展现出大法的威严了吗?

我们展现出的是英雄还是受害者?是希望还是绝望?

无助和绝望是一般的人的观念。这些我们从媒体报导中已经司空见惯。很多的新闻报导都非常糟糕,只把焦点放在描写灾难和受害者上,在这种描述中,我们显得那么痛苦无助和绝望。媒体的所谓“流血事件作为头版新闻”的策略使人们感到没有指望,这是误入歧途,正好中了邪恶的下怀。然而,我们传播的大法的信息是鼓舞人心,振奋人心的,因为大法为人类指明了走出泥潭的道路。

积极的形象是有威力的。

让我们想想那些我们熟悉的有威力的积极正面形象:二战时美国士兵在艾欧.吉玛升起国旗的塑像;1989年在天安门广场只身拦坦克的民运人士;艾琳.刚泽尔斯逃离古巴后在海上为生存而拼搏的形象。让我们展现出大法弟子在残暴的迫害面前,最有威严的勇敢坚毅的形象----大法弟子在天安门广场展开横幅的形象,覃永洁站立行走的形象(覃永洁是在中国劳教所惨遭狱卒烙伤,后来逃到美国的大法弟子)。我们还有在世界各地步行者的照片,以及我们所有大法学员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讲清真相的图片。这些图片能够体现出这是继甘地之后最大的非暴力但同时也是非政治的运动,是捍卫世界正义的运动。

丹尼.谢克特(Danny Schechter)的纪录片“法轮功,真实的故事(二)”中,也有酷刑虐待的图片和报道,可是学员们的英雄气概光芒万丈,贯穿全片:在北京召开的秘密记者招待会;学员们在国会前公开发表声明;影片末尾穿红衣服的小男孩;引用将法轮功称作是亚洲最重大的精神运动的评论,等等等等。

我们可以制作学员打横幅(在波士顿等地和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发传单,在国会前发表声明,召开记者招待会,烛光守夜的展板,展板上同时有适当的迫害图片与之并列放在一起,例如天安门前警察殴打学员的图片。在显眼的位置写上真、善、忍。图片本身就已明确告诉了大家:“这就是我们所做的,以及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您也可以加入。”图片解说词可以是:“如果您在中国炼功,您会被逮捕甚至更糟。”

另一种值得参考的形象:一个学员作头前抱轮的大型图像,重叠放在天安门广场上,将广场的代表建筑显现在她的两臂之间。我想用警察在镇压中的各种丑态的小图片放在她的脚下,解说词是:“在天安门广场捍卫真理(或讲清真相),(或维护真、善、忍)。”这样的展板可以用一组图片很快地做成。图片中的学员只是一个代表,不是现实中的景象,所以可以任选一个学员。

这样的展板将会是“SOS,紧急援救在中国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图像表述,但展示出的却是全新的形象。我们在人们心目中的印象将会是一群在严峻的迫害面前勇敢无畏地,不知疲倦地捍卫真、善、忍的人---是值得大家学习的英雄,而不是值得大家同情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