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原人大副主任罗建中等大法弟子在狱中受尽折磨并面临非法审判

【明慧网2001年8月29日】近日获悉,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要非法开庭审理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并可能要对大法弟子非法判重刑。

大法弟子罗建中(原十堰市人大副主任,享受副厅级待遇,已退休)、孙永梅(十堰市妇联科级干部)、王传琴、余芬、何清(十堰市旅游局干部,已被非法劳教,现关押在湖北省沙洋劳教所)于2000年10月中旬依法进京上访,被十堰市朝阳路派出所干警带回后,副所长丁金明、郑波等恶警对大法弟子罗建中、孙永梅、王传琴、何清滥施酷刑、刑讯逼供(因罗建中职位高,已六十高龄,开始未被折磨,当派出所恶警请示市里领导,经示意:怎么对待别人就怎么对待罗后,罗即遭毒打),刘光清(十堰市纪检委办公室副主任,科级干部)、陈立华(十堰市妇幼保健院医生)二人受到牵连从家中被抓到派出所,遭受酷刑迫害后被送到十堰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余芬被带到十堰市人民路派出所,在被关押期间提审时,被恶警用“背宝剑”(用手铐在背后一只手在上,一只手在下铐住,形似背着宝剑,一种酷刑)方式吊在窗户上,只能脚尖着地长达七个小时之久,胳膊被严重拉伤,很长时间生活不能自理。

大法弟子依照国家宪法所赋予公民的权利到北京上访何罪之有?站出来讲句真话: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错在何处?难道讲真话犯法,讲假话、造谣诬陷反倒对了吗?中国的人权在哪里?做好人反倒受迫害。

罗建中、孙永梅、王传琴、刘光清、陈立华分别被非法逮捕,除陈立华在看守所因绝食被管教官信国指使外牢(已判刑的犯人,就在此看守所服刑)用浓盐水灌食出现生命危险送往医院抢救,住院期间走脱外,其余四人一直关押在十堰市第一看守所已长达十个月之久,罗建中、孙永梅、刘光清已分别被开除党籍、公职。

请善良的人们都来关注受迫害的大法弟子的情况,伸出您的援助之手,惩恶扬善,窒息邪恶。您的一个电话、一封信、哪怕真正发自内心的正念,都是对大法弟子的支持。不要认为这些事与己无关,您的善心也是在摆放您的位置,也是对您生命的永远负责。请您记住“真、善、忍”;善待法轮功,您会有个美好的未来。

湖北十堰市邮政编码:442000
湖北十堰市政法委书记:方鸿志 0719-8665370
湖北十堰市茅箭区政法委书记:温和灿 0719-8787711
湖北十堰市茅箭区公安分局法制科:0719-8888090
湖北十堰市朝阳路派出所: 0719-8661109
湖北十堰市朝阳路派出所副所长: 丁金明 0719-8668290(宅)
湖北十堰市朝阳路派出所: 郑波 0719-8666300转2744 呼机 12989-0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