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日报:港法轮功学员返回现场继续静坐


静坐的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2001年8月27日】星岛日报8月26日报道,十名本地法轮功学员,为唤起外界关注在内地劳教所绝食的三百多名内地法轮功学员之安危,昨早在西环中联办门外示威并进行绝食。但静坐不足四小时,即遭警方罕有地以接获他人投诉、「涉嫌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为理由,以「四警对一学员」的方式,把十名学员全数抬上警车,带返西区警署调查。十人被捕近五小时后,获无条件释放,即返回现场继续静坐。

该十名一度被捕学员昨晚获释后,仍冒着再一次被抬走的危险继续在中联办门外通宵练功,警员只允许他们在示威区旁边静坐,期间两名学员一度欲闯示威区,但被警员阻止。但警员未有采取进一步行动。法轮功组织表示今日会商讨下一步行动。

法轮功香港发言人简鸿章表示,政府及警方明显受到北京中央、中联办的压力,才对法轮功学员采取不必要及不合理的拘捕行动。

他说,学员今次活动没犯法、更没阻街,警方不该只因应某些人投诉,就不顾现实,仅维护个别人士利益,凸显中联办有特权,可指使警方对其不锺意的团体或人士打压。

被抬走的九女一男法轮功学员,昨早八时半开始在西环中央驻港联络办公室大楼门外行人路近旗杆位置,进行绝食静坐,期间警方曾要求学员移师示威区内,但不得要领。到下午一时,大批蓝帽子奉召到场,把十人抬走清场,其间学员没有反抗。

至傍晚六时许,十名学员获无条件释放,即返回现场继续静坐行动,但警方拒绝让学员返回示威区,并逼令他们退至缓冲区,其后双方多番扰攘,学员最终决定在示威区旁边继续行动,警方则拍摄整个示威过程。

警方发言人事后回应,警方今次所采的行动是合法的,因为有关法轮功学员在中联办展开绝食静坐后,警方便接到两宗有关示威人士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的投诉,警方因此即时向他们发出口头警告,但对方未予理会,随后经过多次劝喻、警告,示威者仍拒绝搬到指定示威区静坐,警方遂在下午一时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将十名绝食学员抬走。

参加绝食的其中一名法轮功学员周胜表示,日前已通知警方会举行绝食行动。她不满地指,警方作出拘捕时曾经要求学员出示身份证但遭学员拒绝,在场警员便自行在示威物品中搜寻学员的身份证及影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