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议会辩论中国人权

【明慧网2001年8月14日】2001年7月18日,英国上议院就“中国:人权”话题进行了一个半小时的辩论。

利物浦的阿尔顿(Alton)爵士在辩论中首先发言。他说:“中国对宗教信仰者和政治改革者有系统地使用再教育中心和监禁。这包括政治异见者,比如被取缔的中国民主党的成员,反腐败和保护环境的社会活动家。压制因特网,逮捕,拘禁,不公正审判及死刑,关押许多佛教徒、基督教徒和法轮功成员,通过一胎政策野蛮对待妇女和儿童。所有这些肯定引起我们每一个人的质疑:我们怎么能象往常一样继续实行商业、体育和援助政策。”

他还告诉其他上院议员:“当我给驻伦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写信时,我收到了赵军参赞6月19日的答复,他说:「在中国,宗教信仰者没有受到任何形式的压制或迫害。没有宗教信仰者因他们的宗教信仰或正常的宗教活动而受到惩罚。只有当他们违反法律时,他们才会被处置。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没变。」

“但它是否是这样对待法轮功、佛教徒、神职人员、新教徒或天主教徒呢,人权组织,大赦运动和国际特赦组织搜集的所有证据证明事实并非他所说的这样。”

海尔顿(Hylton)爵士还特别提出了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人权问题:“法轮功于1992年由李洪志先生传出,在传法前,他和广受尊重的佛家和道家师父学了30年。最初,他的教导受到当局的赞扬。外界观察家认为,他的教导给许多人,尤其是那些发现他们自己生长于道德真空的年轻一代,带来新的希望和自我修养。

“然而,从1998年起,国家突然改变了方针,不给法轮功学员加入一个注册协会的选择。整个安全机构试图用无情的暴力镇压该运动。不允许公开或私下炼习动功和打坐。数万人通常不经审判就被送往劳教所。他们还被送入监狱和精神病院,就象苏联后期发生的事情一样。滥用折磨和殴打以迫使放弃信仰。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公民为宗教目的而访问中国时遭到了粗暴的对待。

“已知大约有200人死于拘禁。然而,特别应该强调的一点是,被迫害者却从未以暴力进行反抗。尽管镇压受到了国际社会的抗议,特别是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的抗议,这场完全不能接受的国家行为仍在继续着。今年早些时候,我和议会两院的其他成员组成代表团一起会见了驻伦敦中国大使。人们不禁要问法轮功失去(官方的)喜爱,是否是在他的成员人数等于或超过中国XX党人数的那一刻开始的。

“问题的关键似乎在于对宗教的宽容,无论对基督教徒、...法轮功,还是西藏佛教徒。女王陛下的政府会铭记良知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是联合国人权宣言和人权公约的核心部份,从而为此不懈地努力吗?他们会寻求释放那些因信仰和宗教活动而被关押的人吗?他们会要求废除登记制度这种控制手段,代之以刑法来处治任何扰乱公共秩序或伤害公共利益的人吗?最后,女王陛下的政府会呼吁在中国建立新的,适用于全国的,基于国际准则的法律以保护宗教自由吗?

“如果到2008年,我提及的这类改革能实现,中国当选为即将到来的奥运会主办国,就会被视为当之无愧。”

德赛(Desai)爵士对中国政体的软弱本质做了评价:“如果说中国在处理法轮功问题上的无能暴露出了其体制最致命的弱点,这并非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如果它不能处理一千万左右有宗教信仰的、非暴力的人们,如果它必须采取极端的措施控制法轮功--象最近在香港发生的一样--这个体系就不可能那么牢固。我相信对人权的践踏将会因内部剧变而结束。”

男爵夫人爱莫丝(Amos),英国外交大臣,是一个半小时辩论中最后发言的一位。她说:“我们认为中国的人权状况,尽管在许多方面有所改进,但仍然很严酷…中国对政治、民事权利的严格限制,尤其是对宗教自由、结社和言论自由的限制,仍然存在,中国还不经审判,通过行政拘留和劳教拘禁了超过25万人。被视为对该政权构成威胁的各团体领导人和追随者,包括中国民主党和法轮功运动,受到了严酷的虐待;一些人被判非常长的徒刑。”

“关于对话过程,政府并不满意。我们认为它在推动西藏积极的变化、宗教自由,以及法轮功学员的待遇方面毫无进展。尊敬的上院议员们,利物浦的阿尔顿(Alton)爵士和希尔顿(Hylton)爵士,尊敬的男爵夫人,斯坦革(Strange)夫人都提出了宗教自由问题。我们对中国限制信仰自由深表关注。我们谴责(中国)对那些在官方五个宗教之外追求信仰的个人和团体的严酷凌虐。我们已经通过英国和欧洲人权对话敦促中国允许宗教实践的自由,释放因宗教信仰而被囚禁的人们。

“我们深深关注着法轮功运动的修炼者所遭受的虐待。我们利用每个适当的机会敦促中国当局停止凌虐追随者,遵守「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我们将继续敦促中国释放因政治原因而被关押的追随者和领导者。”

…“我们对推动尊重人权准则,及通过直接的行动促使中国改变的承诺是毫无疑问的。…我们相信寻求变化的最好方法仍然是人权对话。”

在讲演中,她还说:“我们已向他们[中国当局]表明,要使人权对话有真实价值,并能够继续下去,就必须取得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