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亚,男,四十多岁,长春市南关区新立城储蓄所职工。1999年7.20后,他去北京说明真相,被非法押回长春,在大广拘留所被非法关押15天。2001年在西安讲真相,2001年4月22日被迫害致死,死情不详。死后两个月才通知家属。家属到那一看,身上什么衣服都没穿,皮肤已经黑了。公安局骗家属说是跳楼自杀,并录了像。
我们试问:“自杀”怎么会有录像?如果“自杀者”通知公安给自己录像,公安又怎么让“自杀”成功的?
我们善劝世人:对极端邪恶行为的无视和默认是对世人和自己的犯罪!请来了解法轮大法,并与法轮大法学员共同铲除邪恶!
(注:上述6月24日不是误写,据说尸体存放还向家属要了不少钱。)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7/15/122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