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组织就香港法轮功问题表示关注

【明慧网2001年5月3日】据香港网络邮报报记者布力恩.李(Bryan Lee)2001年5月2日报导,联合国的一个人权委员会的成员们昨天就香港对法轮功的处理问题表达了关注。他们表达的这些看法是由出席日内瓦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会议的香港代表团成员们叙述出来的。

报导说,立法委员爱密丽·刘(Emily Lau Wai-hing)昨天晚上回到香港后说,委员会花了“很多”时间来讨论法轮功问题。她说,一位成员对特首董建华最近针对法轮功发表的“侵犯性的”评论特别表示了关注。委员会感到,应该容许法轮功举行和平抗议,甚至在下周国家主席江XX的访问期间也应允许。刘女士说,率领政府代表团参加会议的内务司司长林(Lam Woon-kwong)告诉代表们,法轮功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在香港举行任何活动。

报导说,出席会议的人权监督主任罗玉启(音译,Law Yuk-kai)说,如果特区政府忽视委员会的建议,它将损害其国际形象。

报导最后说,委员会将于星期五发布关于香港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报告。香港代表团包括了10名政府官员和20名非政府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