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假新闻的制造者、传播者的名单及犯罪行为纪录在案

【明慧网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一年多以前那些假新闻作者常常是“王雷鸣”,现在这个“北京西城杀人案”作者仅仅是一个“新华社X月X日电”,心虚地连作者都不敢标明是谁。我建议每次假新闻出来后,我们应当锁定如下犯罪人员:

a)文章作者;如果没有作者,就找出新华社的各级头目;
b)传播假新闻的报纸、刊物的版面责任编辑、副主编、主编等;
c)传播假新闻的电台、电视台播音员,编辑、节目制作人、台长、副台长等;
d)假新闻中的不法“演员”,比如:天安门“焚人惨案”中的记者、接受采访的警察、医生;“西城杀人案”中的派出所及警察信息,进行采访的记者等。

邪恶势力要搞舆论轰炸,就一定要动员一批甘愿委身邪恶的传媒败类。我们收集这些犯罪人员的信息应当是比较方便的。而且,当他们的主子垮台时,这些丧失良知的文字打手不会保护他们的主子,相反他们会咬出他们主子的一切肮脏罪恶。因此,他们将是我们以后用法律惩罚邪恶坏人的突破口。

希望大家能尽自己的方便收集。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4/174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