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包括数名非华裔加拿大人,其中一百零六人来自多伦多、二十八人来自渥太华、十九人来自满地可、三人来自香港。三名港人加入诉讼,因「星岛日报」刊出一张他们练功的照片。
原告指「星岛日报」刊出的报导会煽动加国国民对法轮功学员产生仇恨感,导致他们成为被攻击的目标,构成仇恨罪案的条件,明显触犯加国法律。原告在控状中指出,由于中共过去及现在都拥有「星岛日报」股权,该报不断对法轮功作出全无事实根据的负面报导。
根据法轮功发表的数据,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超过十万名法轮功学员被长期非法关押,超过二万名学员未经审判被送进劳改营,数以千计精神正常身心健康的法轮功学员被关在精神病院,备受精神及肉体摧残,已证实有三百二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警察虐杀。外国媒体报导,实际死亡人士超过一千人,中共政府内部消息来源承认,实际死亡人数至少一千六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