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战胜看守所的邪恶

【明慧网2001年12月17日】2000年7月20日,我正在单位上班,公安局强行把我和另一个同修押送到看守所。就因为6月份我们到北京天安门打横幅,证实大法,要求还大法清白,就因为所谓的敏感日期来临,公安局无视国家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以“破坏法律实施”的莫须有罪名强行把我铐上警车送到看守所。目的是想摧垮我们的意志。因为我是从单位走的,身上带着大法资料,也成了他们迫害我的借口。

到看守所的第二天早上,天还没有亮,我和同修起来炼功,当时感觉自己身体高大,有顶天立地之感,看守看见叫嚣不停,把所有的人吵醒。8点钟邪恶就拉开了攻势,恶徒张大伟恶狠狠地把我和同修用手铐挂在窗棂横梁上,我还能站稳,同修的脚刚着地,他们不时地过来,要求我们背监规、放弃修炼并说出资料的来源,当时被我严词拒绝。为了表示抗议,我们拒绝吃饭,因为是夏季,天非常炎热,看守不时地过来盘问:还炼不炼?说不说?背不背?还不时嘲笑地说:滋味怎么样?刚开始10个小时左右还觉得十分轻松,等到了夜幕降临时,身体开始难受,象有百爪子挠心似的,腿不听使唤,手臂也酸痛,汗水不停地流,“难忍能忍,难行能行”,在忍受痛苦时师父的话不停地鼓励着我。默念师父的经文来加强自己的正念,由于正念增强,自身的业力也开始消退,身体一股一股的热流通过,当又难受时,又有同样的感受,外在的邪恶也开始退却,就这样挂了24小时才把我们放下。功还是照常炼,监规还是不背。

师父在《道法》中说:“做为弟子,当魔难来时,真能达到坦然不动或能把心放到符合不同层次对你的不同要求就足以过关了。再要是没完没了下去,如果不是心性或行为存在其它问题,一定是邪恶的魔在钻你们放任了的空子。修炼的人毕竟不是常人,那么本性的一面为什么不正法呢?”由于从法上认识,及时交流,提高了对法的认识和理解,找出了自己的不足。但邪恶仍不甘心,它们酝酿着怎样对我们进行新一轮进攻。过了几天放风时,要求所有各监室的人唱歌和背监规,我们坚决不配合邪恶的要求,恶徒张大伟用胶棒狠打我们的手心,顿时手就肿了起来,但我们的心态依然平和。又过了两天,他对我们恶狠狠地说:“我就不信制不服你们。”叫劳动号给我们带上脚镣手铐,而且带的非常特别,左手和左脚铐在一起,我的左脚和她的右脚连铐在一起,走路不能直立,只能弯身,尽管他们非常邪恶,我们心里依然是祥和的,不让炼还是想办法炼,我和她的另一只脚踏在床沿上,这样身体能直起来,另一只手做冲灌的动作,邪恶之徒一看我们还在炼,又叫劳动号把我和她的另一只手连铐上,手和脚都不得自由。尤其是上厕所和睡觉很不自在,大小便时她帮我退裤子、提裤子,她方便时,我帮她,否则自己一个人不能自理。最难受的是睡觉,腿伸不开,我和同修的双手又是交叉铐着,睡一会儿就难受,由于没有铺盖,一动脚镣就十分响,为了少妨碍同室的人休息,我们就尽量忍着。为了表示抗议我们又绝食绝水三天,同时还是坚持盘腿:两个人对坐,把脚镣搬到或上或下,手刚能结印。天热,洗澡困难,身上有味,同室的犯人就帮我们擦身,并说他们没有人性,其中一个经历过几个大法弟子,并经常给我们讲她们的故事,而且还会背《洪吟》。对于我们的坚强不屈,她竖起大拇指,说:“好样的!”其她几个刚进来的也跟着学《做人》、《心自明》等诗,女教官问她们大法弟子表现如何,她们就替我们说好话,而且有一个人说出去也要学法轮功。

由于我们坚决不配合邪恶势力的要求,又加上绝食,第3天他们把我们其中的一只手打开,另一只手和脚还是铐着,静功还是坚持炼。就在带脚镣手铐第15天,突然给我们打开脚镣手铐,说收拾收拾东西准备走。本来要关我们31天,提前一周释放了我们。当我们在释放证上签字时来接我们的一个警察问:还炼不炼?我们异口同声:“炼”!他说:“那你们回去就好好炼。”

通过这一次魔难,让我更看清了邪恶的本质,更坚定了对大法的正信。同时又把自己熔进正法的洪流中。现流离在外,继续助师世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