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2月17日】2001年7月16日,我像往常一样上班前打扫完卫生和准备工作之后,就到走廊上休息了一下,突然,保卫科科长马文山到我跟前说:“这次我保不了你了,襄樊市610办公室要你参加法制班学习,你到我那里去一下。”我一听说是让我去法制班,就对他严肃的说:“马科长,你确实保不了我,但是请你不要站在邪恶的一边,一切由我来处理。”随后上来两名警察,其中一名姓龙的走到我跟前,拿出盖有襄樊市610办公室、襄樊市公安局、襄樊市汉江派出所印章的表格,向我一晃(大概内容是:修炼法轮功,思想顽固,至今未“转化”),让我跟他们走一趟。我拿起电话就给本单位另一名法轮功弟子说:“他们要让我参加法制班学习,我们一切都不能配合他们。”接着又给我丈夫打电话说:“我在办公室,他们公安局又来抓我,让我参加法制班‘学习’,请你不要管我的事,我绝对不会配合邪恶。”说完我把电话一挂,非常冷静的坐在我的位置上,正视着两名警察,说:“我告诉你们,我炼法轮功没错,我不会去参加你们所谓的“法教班”,这样的“法教班”我不是没有领教过,你们那是法西斯班。这里是工作场所,你们没有权在这里抓人,请你们出去!”两名警察气急败坏的朝着保卫科长说:“把你们的一把手叫来!”单位一把手冯大旺、分管治安保卫的副局长王勇来后,几个人站在门外不知说了什么,进来后坚持要我跟着警察走。
此时,我想既然你们那么邪恶,那我就要你们这些邪恶之徒统统的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我起身跑到走廊上,抱着窗框,大声的喊:“都出来看啊,我修炼法轮功强身健体做好人,有什么错啊?他们一次次的抓我们进学习班,其实是非法关押,经济上惩罚,身心上摧残,他们是残暴的法西斯!”保卫科长看我在走廊里大喊,拉我进办公室好好说,还说外边有太阳晒。我说:“我们修炼人光明正大,不怕阳光,只有你们这些卑鄙小人才怕阳光,你们只敢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干着不敢见人的事。”说完后,我又开始大喊,把整个单位的工作人员都喊了出来。此时,他们要对我采取强制措施,我就想着发正念,不能被邪恶带走,一边发正念,一边朝着走廊的另一个方向跑去,两边的路口已被他们堵死,我刚跑下楼,就被早已埋伏在那里的保卫科副科长彭成友抓住,随后姓龙的警察又扑向我,两人将我的手臂扭住,朝单位提供的面包车上拉,我抗争着不走,蹲在地上不行,我就坐在地上,他们又扑上来两个人(保卫科长和警察),四个人扭胳膊的扭胳膊,抬腿的抬腿,就这样,四五个邪恶之徒将我一个女子从工作场所强行扭送到襄樊市劳教所“法西斯班”。
为了抗议非法关押,我们三次绝食,最后一次绝食到第十天的中午(9月30号),他们不得不将我们无条件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