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劳教所历尽两年磨难,更加坚信大法

更新: 2017年07月30日
【明慧网2001年11月19日】我是大法弟子,现年三十八岁,1996年9月几个熟人向我介绍法轮功,说这个功法很好,很多人都在炼。于是我借来《转法轮》,如获珍宝,一鼓作气读完了整个九讲。从此我与法轮大法结了缘,坚定地选择了佛法修炼这条道路。每天除了工作、做家务,其余的时间都用来学法、炼功。李洪志师父在《转法轮》这本书中,道出了宇宙的真理,讲了人及神都不知道的许多天机,讲了宇宙的特性就是“真、善、忍”,符合这个特性的人就是一个好人,背离这个特性的人就是坏人,能按照这个特性去做的人就是一个真正的修炼者,同化于这个特性的人就是一个得道者。“真、善、忍”是法,是宇宙的根本大法。

就这样我在平凡的工作、生活中,时时刻刻用“真、善、忍”来严格要求自己,不做不真、不善、不忍之事,不做对家庭、社会、国家有害的事。记得有次朋友帮我找到一份会计工作,去后老板要求我做假帐,工资不低。如果在未学法之前,我会答应他的要求。做假帐少缴点税,在中国现有经济体制中这种现象很多。可我现在是修大法的了,就不能去做不真的、对国家有害的事。虽然别人会说我太老实,看到钱都不要,“你不干有的是人干,假正经”。

是啊,现在要想做个好人都难,要做一个修炼的人就更难了。但这样做才不会被人类滑下来的不符合宇宙真理的道德所污染,才符合修炼者的心性标准,最后才能达到返本归真。师父要我们善待一切生命,要修出大慈大悲之心。还要忍常人难忍之事,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师父对我们大法弟子要求很高,要我们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真正的正法觉者。我一直奋力精进,按照师尊讲的法的标准去做,堂堂正正修炼。

就是这么好的大法,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法轮功,却被江泽民等邪恶的当权者陷害。1999年7月22日起,一场魔难从天而降。电视、广播、报纸及所有新闻媒体不顾事实,独断专横,颠倒黑白,栽赃陷害,造谣诽谤,用尽一切最恶毒的流氓手段,编造了一系列中伤法轮大法及李洪志师父的虚假宣传报道,愚弄民众。他们不听上亿修炼者的心声,不受理踏破铁鞋千里迢迢来北京上访、向政府说真话的大法弟子。镇压从此拉开了序幕,他们见法轮功学员就抓,见到炼功弟子就打,只要说句“法轮大法好”就犯法、坐牢。

我于1999年12月11日因上访不成,在天安门广场打横幅被打、被抓。横幅上红底黄字写着“法轮佛法”。就是这四个字唤醒了沉睡已久的心灵,触动了我先天的本性,我要让世人知道有无数在大法中修炼的学员身心都得到了健康、升华。有成千上万大法修炼者不惧邪恶、用生命在捍卫大法。我要告诉世人,我们师父是在用这部宇宙大法救度众生,唤醒一切还有善良本性的人。

为了维护真理,为了修炼大法,我从此失去自由,倍受折磨。1999年12月16日被非法关押在成都莲花村第二看守所,28日我们四个功友炼功,被看守警察拳打脚踢,打翻在地。我们被双手反铐,双脚带上铁链。他们给我铐的是一种齿铐,动一下就变小,变紧,肉夹在铐中,疼痛无比。手腕红肿麻木、整个肩、胳膊反背,疼得已没知觉。没法炼功、吃饭、睡觉、解手,就这样我们四人开始绝食。第二天暴徒就把我们带出去强行灌食。他们用拇指粗、一米多长的塑料胶管给我鼻食,4、5个警察把我按在地上,强行把胶管插入鼻孔、塞进胃部灌流食,鼻孔出血、胃胀痛、难受,灌满了肠胃还不停手,灌的流食又从口中漫出流在地上,开始呕吐。我每天都在心里背师父在《转法轮》第九讲中的话“难忍能忍,难行能行”,我相信自己一定能挺过去。每隔一天暴徒们就要用这种惨无人道的方式折磨我,还伪善地说是为了不让饿死。就这样被他们活活折磨了十五天,直到判刑送宁夏街转运站。在这期间他们也诱惑过我说:“只要你不炼功,写个保证 ,我们就把你的铐解了,给你热水洗澡。”佛法修炼是严肃的,哪能为了这些私利而放弃对佛法真理的捍卫呢?

2000年1月19日我被送入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在劳教所每个大法弟子都有被侮骂、毒打、体罚等迫害。警察手中的警棍、电棍、铁钎、拳脚,此时都专门用来对付一群修“真善忍”的好人。多人被打伤、打昏死过去。就是这样大家也没有怨恨,还要向打人凶手洪法,讲我们师父的慈悲,希望她们不要骂师父、骂大法,不要造下谤佛的罪。人不知道自己的愚昧,为了私欲对神欠了永远也还不清的债。我在劳教所坚修大法,为了炼功被打,为了要回宝书《转法轮》绝食。干警说我顽固,要严管。我完全没有自由,上厕所、吃饭、出工、睡觉二十四小时都有三个人轮流包夹、监视。在七中队曾经三次和另外几个功友单独关在一起,活动范围前后左右不足一米,环境恶劣,40度左右的高温没有水喝,每天坐十多个小时的所谓军姿,不许动,不许说话。臀部坐起脓疮,四肢生痱子,双脚发肿,暴徒们还要强制我们听辱骂大法、师父的话。每天洗脸、洗脚只给一碗水,二十多天没有洗澡、换衣服。2000年7月16日这天,因我不愿再听马三家劳教所派到全国各地招摇撞骗的可耻叛徒讲诽谤大法的话,被队长罚在烈日下暴晒,做双手抱头的下蹲动作一千个。一般人这个动作做二百个就会趴下。当做到四百五十时,我已经有些不行了,全身上下汗流浃背,双腿发抖,头昏耳鸣,动作变慢。只听民管会组长李小林(是个吸毒犯)在喊:“做快点。”我忍着巨痛继续做五百、五百五十。吱一声,我的外裤撕烂了,内裤、臀部露在外面。张队长还说了一些不堪入耳难听的话。这一下使我想起了一位姓尹的功友刚来楠木寺不久在一中队被包夹她的吸毒犯扒光全身衣裤一丝不挂地在众人面前被羞辱的事。我们是修正法的,就是因我们走得太正了,所以一切不正的才显露出来。是暴徒没有人性,她羞辱的不是我,而是她自己。害人终害己!她们叫我去换裤子。此时双腿已不听使唤,举步艰难,只能扶着墙移动着脚走。换裤后又叫我回到原位继续做七百、七百五十、八百,我已经数不清了。她们看我实在是精疲力尽,做不动了,才停止对我的体罚。在以后的日子里,全身疼痛,双腿不能走动,解手只能半蹲。

劳教所干警对我们这些“坚修大法心不动”的大法弟子说得最多的话就是:“你们不转化就要把你们关老死,到期了就加教,中央对法轮功又升级了,已经定为敌我矛盾,是你死我活的斗争,要彻底铲除。中国人太多了,打死几个法轮功算什么。我们有江XX撑腰……”等等。

我被非法判的所谓刑期是1999年12月16日—2000年12月15日,但劳教所并没有按所谓的判决书来执行,理由是我没有屈服,还要坚定地修炼法轮功。炼功何罪之有?修炼错在哪里?就这样一直没有让我回家。直到2001年9月30日中午,九中队曾干事通知我收拾东西转其它中队,走到2号门口看见是我弟弟和派出所的干警来接我回家,我才结束了一年零九个月在楠寺女子劳教所的被非法监禁。

但我并没有获得真正自由,从有形的牢房又进入无形的监管。上至公安局、派出所,下至居委会、街道办、从“610”法轮功专案组到新成立的犯罪机构 “XX办”统统都非法监管我。回家第二天就给我交待了所谓的政策:不准炼功,不准上北京,不准和法轮功学员在一起,不准散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揭露邪恶真象的资料,出门要有家属跟着,电话、门卫都有监视,派出所还要去了我的身份证,如果不符合他们的非法要求就要被抓,被处罚,还要连累家属、子女。我母亲是一位60多岁非常善良的老人,为我担惊受怕,急白了头,精神压力很大。

在此我希望全世界所有善良的支持正义的人们都来关注江泽民犯罪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我坚信正义定将战胜邪恶。黑暗即将离去,黎明就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