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西温莎市市议会通过的决议全文如下:
鉴于,法轮功是一个在中国和全世界拥有数百万追随者的和平、非暴力的个人信仰和身心修炼系统;并且,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已禁止法轮功修炼者练习他们所信仰的,并且系统地试图消灭这个身心修炼系统和他的追随者;并且,
鉴于,这个政策违反了中国自己的宪法以及国际民权和政治权利契约和世界人权公约;并且,
鉴于,江泽民政府已在全国建立了臭名远扬的“610”办公室,专门制定和实行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系统的洗脑、折磨和虐杀;并且,
鉴于,中国国家控制的媒体铺天盖地的宣传企图引起民众的仇恨和歧视;并且,
鉴于,由折磨引起的死亡数目已达296,数千人在劳改营,监狱,和精神病院被折磨,还有几十万人被强迫送入洗脑班;并且,
鉴于,官方已使用掩盖暴行的手段,例如立即火葬受害者,阻挡验尸,以及谎称其死亡为自杀或自然死亡;并且,鉴于,妇女特别成为无数种的性暴力,包括强奸,性攻击,和逼迫流产的目标;并且,
鉴于,几位美国的永久居民已被关押,折磨,以及被任意拘留;并且,
鉴于,中国政府发动的由国家官员和警察执行的迫害行动渗入了每个村庄和各级政府;并且,
鉴于,中国政府反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行为是一个应受谴责的严重迫害人权和自由的典型范例;
现在西温莎市委员会做出决议,给作为和平典范的法轮功学员全面支持是委员会的目的,并且谴责中国政府恶劣,粗暴,镇压法轮功跟随者的行为,而且要求(中国)政府放出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同时决议,将一份鉴定的本决议送达:
美国总统:George W. Bush
美国国务卿:Colin L. Powell
美国国会参议员:John Corzine
美国国会参议员:Robert G. Torricelli
美国国会众议员:Rush Holt
新泽西州代理州长:Donald DiFrancesco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大使:杨洁褫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纽约总领事:张宏喜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石家庄市市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通市市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徐州市市长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九日正式通过
我证明以上为新泽西州西温莎市市议会于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九日举行的大会上通过的真实的决议案文本。
Sharon L. Young
市副秘书
西温莎市
附:西温莎市市议会寄给江泽民的信函(译文)如下: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一日
尊敬的江泽民主席
主席办公室
由国务院秘书厅转交
中南海,北京
泽民主席:
附件是由西温莎市市议会在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九日通过的一本鉴定的决议2001-R282文本。这个决议谴责对法轮功学员的恶劣,粗暴,和镇压行为,以及要求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请重新考虑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态度;他们的炼习是和平和无暴力的。
诚挚的,
Sharon L. Young
市执行秘书
西温莎市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1/16/158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