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泽西州国会议员史蒂夫谴责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明慧网2001年11月1日】2001年10月2日,新泽西州国会议员史蒂夫.罗斯曼(Steve Rothman)先生致信法轮功学员,谴责中国江泽民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罗斯曼议员在信中说:“正在进行中的中国当局逮捕和迫害法轮功领袖及其成员的行为是中共当局又一个非容忍及非民主的不幸范例。中国当局对法轮功的镇压是其蔑视本国公民人权的一个最臭名昭著的例子。”“在最近结束的第106届国会上,我非常自豪地投票赞成并帮助通过了美国国会要求中国停止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218号决议。在第107届国会上,国会议员Ileana Ros-Lehtinen于2001年7月18日提出了第188号决议。在该决议案中,美国国会要求中国政府停止对法轮功学员迫害。188号决议还呼吁美国政府要求中国政府释放所有被监禁的法轮功学员,停止诸如折磨和其它非人性的践踏人权的行为,及遵守《国际民权和政权条约》和《人权公约》,允许法轮功学员追求他们的个人信仰。目前188号决议已提交到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一旦提交全体众议院表决,我将全力支持它的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