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说句公道话

【明慧网2001年10月19日】我叫程丽荷(化名),女,今年39岁,湖北公安县大法弟子,于1999年5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在修炼初期,最明显的变化就是我多年类风湿性关节炎,胃病,妇科病等杂症全部消失,感觉全身轻松。虽说时间不长,但效果很明显。更重要的是我按“真善忍”的最高法理要求自己,心性不断提高。

然而中央电视台却在99年7月开始大肆诬蔑、诽谤我的师父,蓄意栽赃、陷害法轮大法。人们都知道有这样一句话“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如果你的父母亲被诬蔑、诽谤、陷害时,我想你也一定会站出来证实,绝不会同流合污,而且我们学大法后是受益非浅,所以,我们大法弟子顶着压力走出来,用各种善的方式向政府反映情况,向人们讲清真相,让广大民众有机会了解我们,同时减少对大法及大法修炼者的迫害,这绝对没有错。

两年多来,公安县“610”(专门迫害法轮大法弟子的非法组织)的成员不断地非法抓捕、关押大法学员,甚至将学员送劳教,送精神病院,采用各种手段折磨大法修炼者。今年5月13日下午,我在财校招待所院墙外向过路行人讲清真相,告诉他们,我们是好人,法轮大法是千古奇冤。这时,“610”一伙十几人把我连拉带拖抓上警车,张祖银(610成员之一)在确认车内无人看见的情况下,使劲把我按在车上,用手卡我的脖子,卡的我喘不过气来。到看守所门口,又把我倒拖进看守所内,把我折磨得昏了过去,苏醒过来后我发现身上的门钥匙不见了。事后才知道原来“610”趁我人事不省时搜走我的钥匙擅闯我家,在我家没有任何人的情况下进行非法抄家。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们究竟拿走了我一些什么东西。我在想作为执法人员的准则、尊严又在哪里?是不是执法人员就可以随心所欲、任意占有他人的财产和不顾他人的生命?如果是这样,那么这和流氓土匪有什么区别。

在被非法关押的日子里,看守所所长陈刚伙同“610”张祖银、周良清三番五次的将我脚镣手铐。5月27日左右,张、周等人把我带到一看守所审讯室,在审讯室里将我打倒在地,用穿着皮鞋的脚在我腿上使劲踩,打得我遍体鳞伤。

仅过了二、三天,“610”又将满身是伤的我强行拖出去游街、示众、到刑场陪杀,创了迫害大法弟子之最。途中不许我喊冤,用毛巾堵住我的嘴。在公判会上,用细绳勒我嘴和喉管,把我整的死去活来。回监号后,据同号室的人说,当时我全身冰凉,一天一夜都没动弹一下。为了争取人权,坚决抵制迫害,苏醒过来后,我连续绝食绝水5天,之后又一次绝食绝水一星期,坚决用生命维护大法。于7月5日左右通知我丈夫,威逼以住房为抵押[不许上北京]担保我回家。北京好人为什么不能去?公民的上访权力为什么被剥夺?值得每个人深思。

7月19日夜晚12点左右,“610”杨良富、周良清、张祖银等十几个人又突然砸开我的家门,闯入我家,再次强行把我抓进看守所,就连我家的客人也一同被抓走。当时我身体还没有恢复,但我依然再次绝食绝水,坚决抗议“610”的非法行为,在酷暑高温下,我连续绝食绝水六天,在这期间被强行灌食,折磨得我生命垂危。在这种情况下,我仍然以一颗纯善的心告诉他们法轮大法是正法,善恶有报是真理。于7月26日放我回家。但回家后,又唆使丈夫单位派人监视我,企图待我稍微恢复后又继续迫害我,逼得我流离失所,我现在是有家不能回。这就是电视上说炼法轮功不管家,其实是他们逼得我们不能管家。我家里有14岁的孩子正在念初中,还有70多岁的老母,且老母患有高血压等多种病,现经常犯病。为了生活,丈夫在外打工,因此老人和小孩无人照料。我想我的家人和亲朋好友都非常担心我的安危,听说丈夫单位杨述祥还到处追查我的去处,有个别人还配合“610”监视我,我只是一个修炼人,我真诚的希望你们不要这样做,谁做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事,他就是在做最大的坏事,这样的人一定会遭报应的,到那时害了自己也祸及子孙。如果能及时明辨是非,回头是岸,才不会给自己留下悔恨。

我呼吁所有善良的人为我说句公道话,制止“610”对我恶性迫害,让我回家照料老母及孩子,让丈夫安心在外工作。谁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谁就功德无量,谁就会有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