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金一,男,42岁,吉林省延吉市人。朝鲜族,法轮大法修炼者。1999年10月,因护法在国家信访局被抓,后被延吉市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之后,被监视居住。后来给派出所写了“保证书”。保证不再去天安门炼功,不再被抓等等。1999年12月获得自由。
2000年2月4日晚,因护法在天安门广场打横幅被抓。被非法判一年劳教。期间,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我违心地写了对不起师父与大法的“思想汇报”,做了错事。现在深深痛悔不已!借此我正式声明以上书面材料全部作废。在今后的修炼道路上,我愿更加勇猛精进,做一名合格的弟子。
声明人:金一
2000年1月19日
由于执著心太重,写了“保证书”,违心的说了违背大法的话。
在此郑重声明,以前所有写过的对大法不利的“保证书”一律作废。发誓:坚修大法心不动,在邪恶面前永不屈服,加倍弥补,紧跟师父正法进程。
湖南省益阳市大法弟子匡治颖
2001年1月24日
大法弟子朱宪红去年春节去天安门上访,被送回原籍,45天拘留期满后,在履行手续的签名文稿中,如有保证不上访之类的话,宣布声明作废!
大法弟子朱宪红
2001年1月24日
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在公安的威逼和“帮教团”的迷惑下,淡泊了护法、正法的意识,走向了邪悟,写了保证书、醒悟书,违背了宇宙大法,违背了真、善、忍,深感愧对师尊,愧对大法。现在我已经彻底悔悟,为此,本人严正声明:所有的保证书,醒悟书全部作废。一切违背大法的东西作废。
法轮大法是正法!还李洪志师父清白!
佛山大法弟子乔军华
2001年1月
99年7月23日,民警来到我家,叫我放弃修炼,我断然拒绝。他看我很坚决的要修炼到底,就退了一步说,现在外面是不让炼了,你就自己在家炼吧。并把“不让在外面炼,自己就在家里炼”写在了事先准备好的笔录上。面对突如其来的全国性对大法对师父的诽谤和打击,我内心很痛苦,几年的修炼,大法已在我心里深深扎根,师父和大法是清白的,这一点一直铭记于心,可是当时还是同意了他的这句话。现在我郑重声明这句话作废。
我真的感到对不起师父。在2000年5月31日派出所又一次把我送到县里的监狱,到了半个月期满,要放我时,为了阻止我再次进京上访,逼我写保证书,我坚决不答应,心里急想出去,好去北京上天安门。当政保科口头问我去不去进京上访时,我就有一个人的狡猾心理:上访无门,我就进京,就去天安门,所以就不提进京的事,只说“不上访”。人心啊,有多肮脏,结果也没放我,我明白自己错了,及时修正了思想,把心放下,一个月后什么条件也不答应,就放了。作为修炼的人言行必须是一致的,在这里,我再次严正声明:从前无论口头的还是书面的违背大法原则的东西一律通通作废。
黑龙江大法弟子:田玉玲
2001年1月23日
本人李军,法轮大法修炼弟子。1999年12月12日进京上访,被抓;2000年1月12日被送进“学习班”。由于本人学法不深,加上邪恶势力的诱骗、灌输。我悟偏了。认为之所以自己受到迫害是因为自己在和人争,拧劲,没做到“真善忍”,有为了。于是写了“四不”的决裂书,并影响了学习班其他弟子,给大法造成负面影响。其实是站在人的基点上的错念和执著造成。现在,看到师父的新经文后,恍然悔悟,痛心不已。特发表严正声明,收回在“学习班”的一切错话。我要加倍弥补洗刷污点,正念正悟,一修到底。一句话,坚修大法紧随师。
大法弟子:李军
2000年12月21日
99年7月底8月初,我在单位党组织和公安的压力下,在党支部大会做的检讨,我声明作废。我将继续修法轮大法,紧跟师父,返本归真。
大法弟子:左其香
2001年1月21日
我于1999年7月20日以后,公安的逼迫及压力下交了法轮功书籍,给邪恶势力迫害大法钻了空子。在此郑重声明我交书一事是错误的。我愿以我以后的行为加倍弥补我的过失。
原北京大法弟子,现华盛顿DC大法弟子金有明
2001年1月23日
为了不给邪恶破坏大法制造借口,不给其他同修造成障碍,今特此声明:关于99年8月的“不参加集体炼功,不上访”的保证书及其它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论声明作废。我现居海外,如果能回国,我将继续为大法清白而努力。
秦皇岛大法弟子:王学亮
2001.1.24
我是法轮大法弟子赵桂凤,去年十一前夕,江泽民为了掩盖镇压法轮大法的种种罪行,采取种种卑劣手段阻止大法弟子进京上访,而且采取“株连九族”的政策,致使广大公安人员无奈地全国大面积地搜捕大法弟子,只要不写保证书就立即带人,要不然就扣公安人员的奖金,下他们的岗等。当时由于自己法理不清,错误的认为也要为他人着想,违心的写下了“十一期间不上访,不外出活动”这样不符合大法的话。我当时学法已五年,却不知道真正的法理,被人间不正之理所迷惑。不但不能证实大法,还给大法抹黑,对不起师父,也真正地对不起与我有缘的所有人。因为真正的慈悲就是卫护大法,就是抵制邪恶,铲除邪恶,这才是对人生命的永远负责。特此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保证作废,坚修大法,矢志不移。
赵桂凤
2001.1.24
我于1999年7月23日上访被送东城看守所10天,后派出所接回,让我签字不炼功,不然不让走。我为了避开不签字装疯,家里人签了字,我得以回家。我现在悟到这是不好的言行。我现在声明凡是在这之前的,我不符合法轮大法修炼者标准的一切文字或言行作废。
冯津生
200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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