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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亲自鼓励虐待以转化法轮功学员
一:强行洗脑,强制性组织收集揭批法轮功的录音录像,和各种书刊杂志。如有不看者,轻者蹲小号,重者一顿毒打。
二:组织围攻。用叫那些所谓“转化”了的人员几个人包一个人。成天跟在身后,口号是:一时也不让你的大脑想别的事情。进行精神折磨。
三:不让接见。所有不转化的一律不准家属接见。由于长时间见不到家人,造成了许多家庭争执,有的夫妻离了婚。
四:长期关禁闭。对于经过长时期做工作不转化,或态度坚决的学员,采取长时期关在屋内,不让见天日,有的被关在阴暗潮湿的小号里。现在仍有近20多男女号学员被关禁闭,长达几个月了。
除了上述转化方式外,还对在转化中积极出力者嘉奖晋级,更使一些干警开始实行肉体惩罚。22日学员王玉红在教室门口,大庭广众之下,被女干警连踢数脚,最后按着头往地上磕,被男号的学员发现后才放手,即使这样女干警还让男学员少管闲事。
由于领导们只重视法轮功学员的“转化”,根本不管真正的犯人,因此,近一个月出现了四起共六个犯人逃跑,三人抓回,一人打死,两人打伤。
目前又有一批学员开始绝食,以表示对这种转化工作的不满。我们强烈的呼吁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一切善良的组织和人们给以关注,否则,将会出现生命危险!严肃的教诲
现将师父谈话内容,根据原话整理、公布。引号中的黑体字为师父原话。 首先,师父说:“我为在这一年多来,为证实大法而走出来的弟子、未来的大觉者们而高兴。无论他们被关押或为坚修大法而失去人的生命,他们都是圆满。” 这些人是我们学员的大多数,但是也有一部分学员有一些错误的认识。针对这种错误,师父说: “我为那些在魔难的严重考验面前不能走出来的、以各种借口掩盖自己怕心的人而感到痛心。而且,他们还用人的最狡猾的心理宣说:走出来是参与政治、和人斗等等,用这借口欺骗着自己,还动摇着其他想要走出来的人。还有的人说:‘师父为什么不快点结束这件事呢?’我用人的话说他们一句:‘这些人还好意思说呢!’那些在魔难中遭到迫害的弟子就是在痛苦中等待他们哪!等待着他们走出人来。” 师父说: “学大法是为什么?他们只想从大法中获取,把大法当作保护伞。在大法遭到迫害时,在卫护大法的弟子被抓、被迫害、被打死时,他们在干什么?在他们的师父遭到诽谤时,他们干什么去了?等待着天上掉下馅饼来吗?等待着难一结束就去圆满吗?我真为他们担心。他们不知道他们真正生命的处境有多危险哪!” “一个神在正法中,他们对大法的一念就决定了他们的存与灭。那些得了大法的还能和常人一样对待吗?得了法却不能证实法,还配当大法弟子吗?无论他们怎么在家里所谓的坚持学法炼功,都是被魔控制着,走向邪悟。” 师父说: “有一些人想等着师父说出来,叫大家如何做、如何护法,等着师父说出来,叫大家都去北京证实法,叫师父说出来向人民讲清真相。可是我一旦说出来,就再也不是他们自觉的发自本人的正念的行为了。答案一出来,考试也就结束了,那些怕出来证实法的也就永远失去机会了。” 师父说: “中国以外的学员和国内的学员一样是一体的,外国学员对邪恶的揭露与洪法说清真相是很重要的。只要做好都是在走向圆满。” “其实国内一定高的社会阶层的学员如能在自己的环境中利用他们的条件证实大法,因此不向邪恶暴露自己,也是了不起的在证实大法。……” 师父说: “现在的大法老弟子应该是真正的能把自己当作大法中的一个粒子而不是在学法了,是学法的同时发挥一个大法粒子的作用,为大法做什么就是在给自己做什么一样。这就是经过这次魔难走过来的弟子此时的真正状态。” “这和99年4.25以前,老弟子怎么学好法、得到法时的心态不是一回事,那时候是学、是得法,现在是学法的同时在邪恶迫害法时如何起到证实法的作用。坚定走过来的,就是大法中的一员、一个粒子,而且是正过法的,就应该知道自己怎么做,在任何环境中在哪里都会发出纯正的光芒来。”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0/9/28/8105.html> 【明慧网2000年9月27日】
明慧编辑部
2000年9月24日记
2000年9月26日发表
2000年9月27日更正举报江泽民
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十八条、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定,现向您们举报如下情况:
1999年10月25日,国家主席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时说:“‘法轮功’是危害社会和人民的邪教。据不完全统计,因练‘法轮功’致死的达一千四百多人,许多修炼者精神失常,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酿成了十分严重的社会后果。练习‘法轮功’的绝大多数人都是以为可以健身强体,对‘法轮功’的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的非法活动并不了解。所以,当他们了解了‘法轮功’反社会、反科学、反人类的真相,都立即与‘法轮功’划清了界线。当今世界,虽然科技文化已很发达,但危害公众身心健康和社会正常秩序的邪教组织却时有出现,如美国的‘大卫教派’、‘人民圣殿教’、日本的‘奥姆真理教’、欧洲的‘太阳圣殿教’等,其原因是相当复杂的。对于这些邪教组织危害社会和人民的活动,任何负责任的政府都不会听之任之。这也说明,物质文明愈发展,愈要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
上述言论纯属诬蔑和诽谤。下面就以上所言分段进行说明。
1、 国家主席江泽民说“‘法轮功’是危害社会和人民的邪教。”一言违背了社会事实及违反了《宪法》所规定的国家主席的行为规范。
首先,这段话违背了社会事实。
1992年法轮功传出,其不同于一般气功,要求炼功人不仅是炼动作,还要重德,修炼心性。学炼者按要求去做的,健身效果极为显著,因此,国内外学炼人数迅速增加。在不到7年的时间里,学炼人数达一亿余人。由于法轮功不是仅以锻炼身体为目的,而是修炼,提高心性,提高思想境界,达到“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所以,凡有法轮功学员之处,周围的人们都知道他们是重心性、重德的好人,是真正按“真、善、忍”的要求做人的,这也正是法轮大法得以弘传的原因所在。而国际社会公认的“邪教”,是与黑社会、恐怖组织齐名的,其成员有枪支等暴力器械,对内、对外都采用武力或血腥屠杀等方式来维护他们的利益,而且对内教规森严,对外活动保密,其成员不在特殊情况下不公开向社会承认教徒身份。他们的行为后果是违背社会道德、损人利己、危害社会和他人的。法轮大法作为中国乃至世界的传统文化——修炼的一个法门,要求学员按“真、善、忍”去衡量自己,与人为善、守德、不杀生,放下一切贪欲之心等,都是与古人的修佛、修道相似的,是高德大法,是修炼传统文化的弘扬,与“邪教”有着天壤之别。所以说江某所言是违背事实的。
其次,这段话违反了《宪法》中规定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行为规范。
《宪法》第八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发布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就是说国家主席的积极作为必须在全国人民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的“决定”前提下而依“决定”而为,尤其是,对于涉及了国家、人民权益的重大举措,必须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正式“决定”,而国家主席的职务行为是发布“决定”。即使是在中国以往发动的“打倒……”之类的运动(正确与否不论),通常的惯例也是有一个“关于……的决议”出台,以示掀起运动的合法性,却从未见过象这里以“访谈”的形式宣布对涉及国际范围人士的群众活动给予定性的,且开始带领中国警方对法轮功进行大规模的拘禁、劳教、判刑等侵犯人权活动。这是严重的违宪行为。江某的这种“访谈”性的、不正规的、个人意向性的表达方式还发生在国外,正说明在中国确立如此意向,不会有按正式决定出台的机会,同时还说明,江某的这一意向所指的人员范围绝不仅仅指中国的法轮功群众。所以才选择了这样一个机会使他的个人意向得以面世。
2、 江某言“据不完全统计,因练‘法轮功’致死的达一千四百多人,许多炼功者精神失常,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酿成了十分严重的社会后果。”在镇压法轮功运动开始之时,各地公安、新闻媒体的一个强大重任就是迫使法轮功学员进行揭批,他们软硬兼施,公安的各种刑具实在解决不了问题的情况下,就用学位、亲人、朋友的利益损害或株连等方法达到取得假新闻的目的,所以有数以千万计的大法学员都受到过如此纠缠,以至暴力取证。然而除电视反反复复播出的那几例外,再没有其余的了。而在播出的那些人中,有的在强压过去之后,又反过来重新表态,表示坚决修炼法轮功。然而,江某提到的“一千四百多人”,却提供不出这些人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死亡时间、死因记载等等详实的自然状况资料,甚至连死者的大致地区来源都不能公布出来,更谈不上对涉及生命的事件经过司法部门进行调查取证、鉴定、法庭质证等严格的法律定性程序了。所以后面的“许多修炼者精神失常,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酿成了十分严重的社会后果。”就更言无实据了,只是故弄耸人听闻而已。而今,为了达到他们破坏法轮大法修炼的目的,法轮大法学员中近五万人被非法拘禁、劳教、判刑,致残、致死者都已出现,还有数以千万计的人被开除公职、撤职,开除党籍、团籍、学籍,被逼辞岗、长期受监视,如此大面积的家庭被破坏,人权和法律被践踏已尽,给社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这些“社会后果”是不是应由江某来负责?
3、 江某言“练习‘法轮功’的绝大多数人都是以为可以健身强体,对‘法轮功’的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的非法活动并不了解。所以,当他们了解‘法轮功’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的真相,都立即与‘法轮功’划清界限。”法轮功可以强身健体,但法轮功的立意是修炼。修炼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国的高山、大川、名城,到处都有寺庙等文化古迹,是中国古文化遗产中占绝大多数的文化现象。中国在世界有“神州”之称,历代皇帝都建塔修庙,崇尚修炼,所以在中国这个历史悠久的古老民族中有相当多的人对修炼是相信的。虽然经历了“文化大革命”,但对修炼历史源远流长的中国,在民间还是存在一些修炼及与修炼有关的现象,人们依然相信修炼。法轮功是修炼的上乘功法,一经传出,倍受人民喜爱。百姓亲传亲、友传友,不到七年时间,修炼人数达亿人。修炼的人身体好了,但身体好的前提是道德回升了,同化了宇宙“真、善、忍”特性。李洪志老师在《转法轮》的开始就讲到法轮大法是“修炼”,要求学功的人要放下“治病”、“求功能”之心。法轮大法“至简至易”,通俗易懂,对社会进步及科学发展有良好的促进作用,所以修炼的人中有不同的文化阶层。法轮大法讲述的科学远远超出了人类现有的科学,就象我们的科技目前主要是对地球物质的探测,而法轮大法使人们的思维不局限于地球,站在宇宙广大空间来看地球,地球只不过是庞大宇宙中的一颗小行星,它上面的真理、科学仅是地球范围内的人类的论述,而宇宙中有高于人类的智慧生命的存在,就有高于地球人类的科学、真理。仅以驾驶飞碟来地球的外星人比较人类的科学,人类目前尚不知地球之外哪个星球上有生命,而这些外星人却能到地球来“巡视”。人类对这些生命来源于太阳系、银河系等以至更大的、更远大宇宙范围,这些生命是否来自于一个星球,都是难以判断的。而对于地球本身的认识也是有局限的。比如,地球在自转、公转,它的动力来自哪里,它的运行轨迹是如何设定的。那么,对于宇宙大时空的论述不就超出了地球与真理了吗?这些不但不是“反社会、反科学、反人类”,而恰恰是对社会、科学、人类的进步有积极的意义。
法轮大法学员的亲友们都知道法轮功号召人们如何做好人,然而,当有些人发现自己的号召力远远低于法轮大法的感召力时,就产生了惶恐。他不去想一想为什么人们喜欢“真、善、忍”,而不喜欢虚假。所以,虽然大法很好,却没有自信心,而不择手段地对法轮大法修炼者进行破坏,手段用尽而不及,只好对本人强压,对他人株连,故意制造法轮大法学员与其他社会成员的界线。可是,真理是无界可挡的,所以从警察局到街道办事处、从单位到家庭,这些被拉进来阻挡修炼的人,他们担心的不是法轮大法会对他们有损害,而是强压者会以此为借口而对他们进行损害。所以,他们对法轮功学员公开讲他们所害怕的是强权可能给他们带来的后果。可见,这条“划清了界线”的线是真正划在法轮功学员与人民之间了,还是划在强权者与人民之间了。因而,给政府形象造成巨大损失。
4.国家主席江某言:“当今世界,虽然科技文化已很发达,但危害公众身心健康和社会正常秩序的邪教组织却时有出现,如美国的‘大卫教派’、‘人民圣殿教’,日本的‘奥姆真理教’,欧洲的‘太阳圣殿教’等,其原因是相当复杂的。对于这些邪教组织危害社会和人民的活动,任何负责任的政府都不会听之任之,这也说明,物质文明愈发展,愈要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在竭尽全力败坏法轮功的声誉的行动中,除制造假新闻外,就是借助外国正在清理的几种“邪教”来给镇压法轮功的行动涂色。但是这种外在的涂抹是经不住检验的,所以真正的实质就暴露出来了。在美国、欧洲依法清理本土“邪教”的同时,却给法轮大法修炼以合法注册、登记,提供活动场所,鼓励国民修炼法轮功,有的国家还给李洪志老师以嘉奖,这一点不正好说明了在这些科技发达的国家对是非的判断是更明晰的吗?
以上表明,江某的严重失实的言论,在世界上给中国造成的将是如何影响,从而把中国在国际舞台上推到了多么难堪的境地。在国内造成以公安为主,以街道、单位、家庭为辅的大混乱、大恐慌。致使司法机关制造大量冤案,直至大法学员被致残、致死。所以看出江某的所为是以权抗法、以权压法,使司法机构执法犯法,冤案累累的江某的行为严重触犯了我国法律的如下规定:
1. 江某违反了我国《宪法》第五条之第一、三、四款、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
江某不维护国法统一和尊严,为自己开创特权。在没有国家机构对法轮功定性的文件下,而以国家主席身份在海外媒体上对涉及数以亿计的法轮功修炼给予定性为“邪教”,是严重违反《宪法》的行为,是将自己的行为置于宪法规范之外,违背了社会公德,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超越了《宪法》赋予国家主席应有的权限。
2. 江某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3.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在中国社会现实中,公民除有信仰宗教的以外,还有信仰“共产主义”等信仰,那么就是说《宪法》第三十六条的立法实质意义保护的是信仰自由权。我们参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序言》中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后面,在第三十二条规定:“香港居民有信仰的自由。”“香港居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公开传教和举行、参加宗教活动的自由。”同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序言》及第三十四条有与上完全相同的规定,那么就足以说明《宪法》所保护的是公民的“信仰自由”,而不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仅有“宗教信仰权”,而是信仰自由权。
那么江某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法轮大法学员的信仰权,而且对信仰法轮大法的人以“邪教”之词加以侮辱、诽谤,因此违反了《宪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江某的领导下,在中国因此而掀起了对法轮大法修炼的围剿、迫害狂潮。全国上下对数千万法轮大法学员进行非法搜查、非法拘禁、非法劳教、非法判刑,直至致人死亡。而且对法轮大法学员反映事实真相的上访信给以邮路查封、撕毁。制造诬陷法轮大法的假新闻、假证据时,用酷刑折磨大法学员给予承认;对造成致死的,说被逼致死,活活打死的学员是自杀或称疾病突发。有的学员因还炼功被撤行政职、开除工职、被逼辞岗,开除党籍、政籍等处分,剥夺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权。
江某的所作所为,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已经构成了犯罪,而且符合《刑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为故意犯罪。江某涉嫌及涉嫌领导犯罪有:
a) 超越职权范围,破坏《宪法》关于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破坏国家形象,有损国家利益,侵犯公民权益,滥用主席权力,符合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关于滥用职权罪的规定,构成了滥用职权罪。
b) 将跨世界范围的一亿余人参加的法轮大法修炼活动称为“邪教”,并主张不许再修炼。其在国内掀起的对法轮大法修炼进行镇压、围剿的狂潮,严重地践踏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及民主权利,在世界造成重大影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损失,其行为符合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关于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的规定,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
c) 在海外接受媒体采访之际,对法轮功以虚假不实之词加以诋毁,制造国际舆论,以掩人耳目,达到将法轮功诬陷为“邪教”的目的,为其镇压法轮大法修炼找借口,其行为符合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关于侮辱罪、诽谤罪的规定,构成了侮辱、诽谤罪。
d) 利用职务之便,个人给法轮功定性之后,就开始动用权力,对法轮大法学员展开全国性地大围剿,动用司法机构对学员进行抓、打、判,以“邪教”定罪,所以,其对全国迫害法轮大法修炼的所有罪案起到了领导作用。其具体领导的犯罪有如下种类:
(1) 非法拘禁罪;
(2) 非法搜查罪;
(3) 刑讯逼供罪;
(4) 暴力取证罪;
(5) 伪证罪;
(6) 妨害作证罪;
(7) 打击报复证人罪;
(8) 诬告陷害罪;
(9) 报复陷害罪;
(10) 虐待被监管人罪;故意伤害罪;
(11) 过失致人死亡罪;
(12) 故意杀人罪;
(13) 徇私枉法罪;
(14) 侵犯通信自由罪;
(15)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鉴于以上原因,根据我国《宪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标准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法纪检察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管理制度(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举报,敬希全国人大及最高检的领导以人民命运、国法尊严、国家前途为重,规劝、阻止江某悬崖勒马,或采取适当法律方法阻止其行为,以挽救其越走越远,悔之晚已。
举报人:大陆大法弟子(姓名为编者所略)
2000年7月1日
(注:了解法轮功学员部分受迫害情况,可查明慧网,网址:http://www.minghui.ca)
1) “法轮功——真实的故事”
http://www.minghui.ca/gb/000/feb/23/truth-package.html
2) “承受无名苦难呼唤正义良知——法轮功的和平历程”
http://www.minghui.ca/gb/0001/jun/10/package_flgs-way_ch.html
后附:死亡人名单(22人)
自从1999年七月份江泽民等极少数人无端镇压法轮功以来,国内情况越演越烈。据最新消息,有人打算利用国庆节之际,对法轮功展开更大规模的镇压,并扬言在三个月之内将法轮功彻底铲除。对此,我们全体海外法轮功学员表示极大的义愤和最严重的关切。
江泽民等极少数人基于狂妄无知和愚昧自私,自编、自导、自演了这出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悲剧。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已有五十多名学员被迫害致死,五百多人被非法判刑,五千多人被无理地关进劳教所,六百多人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数万人无辜被反复拘禁,亿万法轮功群众十四个月以来遭受了极端残酷的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
江泽民等极少数人对法轮功的镇压,完全违反了中国的宪法和有关法律,是对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人权的野蛮践踏,是对中国政府二十多年来苦心经营的改革开放正面形象的严重败坏,是中国历史发展进程的大倒退,对整个中华民族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深重灾难。江泽民本人将永远被一切善良的人民所唾弃,并将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和平与进步”原本是世界的大趋势,苦难深重的中国人民刚刚从伤痕累累的历史中走出来,正在全力以赴地进行发展和建设。法轮功自1992年由李洪志先生在中国大陆弘传以来,上亿人祛病健身、道德升华,这原本是支持和推动国家发展和建设的中流砥柱,是最值得珍视和保护的宝贵财富,是国家和民族的最大福音。可是由于江泽民之流的倒行逆施、独断专行,冒天下之大不韪进行疯狂镇压,断送了原本属于中国人民的美好前景,制造了中国历史上最令人痛心的大冤案。十四个月以来,江泽民之流丧心病狂、穷凶极恶、一意孤行。他动用、利诱或逼迫全国的武警、公安、特务、法院、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精神病院,以及所有的国家宣传机器,对法轮功进行造谣诬蔑和疯狂打压,把整个国家拖入了苦难的深渊而不能自拔,使国家元气大伤。作为国家领导人,放任愈演愈烈的贪污腐败、偷抢骗杀、置百废待兴的国计民生于不顾已经是对人民的犯罪,而在此基础之上还要公然抑善扬恶,残酷迫害信任政府、道德高尚的广大法轮功群众,则必将难逃正义和公理的惩罚。
同时,荒唐的镇压严重败坏了中国政府在国际上的声望。一年多来,江泽民之流在世界范围内对法轮功极尽造谣污蔑、诽谤攻击之能事,但却没有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效仿中国政府去禁止或镇压法轮功。相反,许多国家和领导人都公开谴责和批评了镇压法轮功的这一犯罪行径,并不断有国家和地区对法轮功进行褒奖;世界各国人民也越来越认识到法轮功所倡导的“真、善、忍”的法理对于提高人的身心健康的良好作用,他们认同、理解、支持法轮功,甚至加入法轮功的修炼行列。在这种形势下,江泽民还打着中国政府的旗号在到处宣传什么“现在是中国历史上人权状况最好的时期”,在世界舆论面前对法轮功信口雌黄、漫天造谣,这种厚颜无耻的独裁者的卑鄙伎俩越来越为国际舆论所嘲笑和不齿。
国庆节即将来临,江泽民之流又企图利用这个时机,对法轮功学员展开新一轮大规模的逮捕和打压,把对法轮功的镇压进一步升级,但是,法轮大法全体学员心怀“真、善、忍”,用纯善纯正之举护法的决心是任何邪恶势力都无法动摇的。
在此,我们向中国政府和政府中所有良知尚存的人们呼吁,请你们认清邪魔本质,为了维护正义和真理,为了中华民族的未来,为了亿万炎黄子孙的前途,挺身而出,制止江泽民一伙的倒行逆施,帮助停止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此乃国之大幸,民之大幸。历史将会记下你们的壮举,宇宙的真理将公正地衡量一切生命。
美国大华府地区全体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六日
退捐款
500.─,
甚谢!
法轮功
睹物思人,我心中感慨万分,不由想起了我的姐姐。
姐姐今年50岁,自幼多灾多难,从记事儿起就没过过一天好日子。一岁时就不幸患了小儿麻痹症,右腿畸形,双腿的长短、粗细差距很大。长到16岁时,曾专门到北京骨科方面水平最高的积水潭医院做了一次大手术,但不见效,而且手术把她右腿两侧的筋破坏,从此只能抬腿而不能左右活动。17岁的花季年龄恰逢中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我们的父亲被打成当权派隔离了。姐姐去看他时不慎从车上摔下造成脑震荡后遗症,后又患了心脏病,心跳缓慢,到中年后严重到每分钟只跳45次并伴有间歇。二十多岁本应是人生中的黄金年华,她却又插队到了唐山,遭遇了中国最惨重的自然灾害──唐山大地震。虽然幸免遇难,但被砸得腰部以下全部主要的骨头都骨折了,腰椎一、二、三节粉碎性骨折,修养了很长时间才站起来,但从此,大小便失禁。长期的卧床使本来就体弱多病的姐姐更虚弱,86年又患上了舌部血栓,语言不清,到了94年3月又被查出子宫肿瘤,为了求医和见亲人,她从唐山回到家乡北京。在北京好几家著名医院检查,结果都是癌症晚期,没救了。在病痛中苦熬了四十多年的姐姐人到中年就被医院判了死刑,终于对生活绝望了。她写好遗书,照了遗像,向弟妹安排好一切后事,准备告别苦难的人间。生死关头,亲人向她推荐了法轮功,她已是心灰意冷,都要死的人了,还炼啥功啊。但碍着面子,就看了一遍教功录像带。第二天她例行公事去医院检查,大夫却告诉她没有肿瘤了,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再去其它医院检查,真的没有了!这太神奇了!
94年4月她看了师父的讲法录像带,法轮大法明澈的法理使姐姐懂得了人生苦难的根源和生命存在的意义。她鼓起了生活的勇气,发奋修炼,不久一连串的奇迹发生了:各种困扰多年的疾病不治而愈,还摘掉了双眼一千多度的近视眼镜,仅修炼一个多月大便功能恢复正常,右腿逐渐变粗、变长,还能侧弯了,一年后双腿已无明显差异,可以双盘了。她有生以来头一回能象个正常人那样行走,激动的心情难以言表,撕掉了揣了大半辈子的《残疾人证书》,心中一块大石头落了地。
为感激李洪志师父的救命之恩,修炼一个多月后的94年5月,她从微薄的收入中拿出500元寄给王治文,请他转交李洪志师父进行法轮功建设。但不久捐款被寄回了。在汇款单上汇款人简短留言一栏中,写着本文开头那句话。姐姐取回捐款后满怀敬仰地把这张小纸条保留下来,珍存至今。当时她激动万分地说:“法轮功使我这个残疾人变成了健康人,还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不但不要我一分钱,连我自己的捐款都退还了!”这难道就是江泽民的宣传机器们所大肆宣扬的法轮功害人致死和聚敛钱财吗?镇压者的可耻谎言经不起事实的检验。
与此相反,去年9月10日,以前多年来需要别人照顾的姐姐正在父母家护理年近90高龄的病危中的父亲时,被举报在父母家炼法轮功。警察不顾人伦,将她抓走,非法关押了九个月,受尽折磨,重又残疾。
姐姐刚被抓后拒绝写不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唐山的警察对姐夫说:“太顽固了!简直是敌我矛盾,非关她八、九个月不可。”把她借押(这是对坚定分子的惩罚,互相借押到外地整人更狠)到河北省遵化市看守所。在那里她看到警察让犯人10个人一组轮番对学员们进行打骂,不许吃饭、喝水,不许睡觉,不许炼功,炼就动刑。最严重的是“绷”上,将人呈大字形绷在木板上,其次是“摸”上,将人的双手双脚铐在一起,让你站不起、蹲不下,只能长时间半蹲、蹶着走路。还有许多刑罚都是给死囚用的,却都用到大法弟子身上。个别学员在痛苦中含泪写了保证,交了一千至五千元的保证金回家了,但姐姐始终坚持着。她对犯人们弘法,犯人被她慈悲的心感动也学起了大法,不但不打她,还主动照顾她。
姐姐因炼功被管教戴上手铐,还坚持为犯人们默写经文,管教又给她带上了一种叫“手捧子”的刑具,十个手指间没一点孔隙,不能活动,越动越紧,双手肿得连犯人看了都害怕。第四天,犯人们忍无可忍,集体叫来管教解除。不久,管教搜监时又在她身上找到一本《转法轮》,这是犯人们学法炼功后让姐姐保存的。这次她不但被带上“手捧子”,而且还被带上了一种有长尾巴的脚镣,走路时必须先把长尾巴一点点顺到后面,睡觉时还要一点点顺到侧面侧卧,不能翻身。睡觉时只铺一个烂席头睡在潮湿的水泥地上,带刑具时正是冬天,地面和墙面都结了冰,人就象睡在冰箱里。姐姐每次睡前都将铁镣捆在一起,但双腿还是被冰得昼夜麻木。19天后脚镣才被取下,姐姐当场晕倒。从此腿骨剧痛难忍,整日流着泪咬着牙忍受,又失去了行动能力。而且这里的伙食很差,如果想改善一下,普通菜要20元,一斤水饺要30元,姐姐无力支付,啃了近九个月的窝头咸菜,大便干燥,失去行动能力后只能靠犯人们用手往外抠。就这样,姐姐在公安部门的残害下重又变成了残疾人!
在这之后的四个半月中,疼痛又从腿骨发展到肉和表皮、双手和全身。手脚肿得往外流水,全身稍一碰,就疼得大叫。犯人们也都心酸地听着她日夜的惨叫。但她始终没写保证书,还托人带口信说:“请全家人把我忘掉,就当我在唐山大地震中死了。”姐姐心中很清楚:要不是法轮大法,她早死了。
我得知这些,打电话给唐山市公安分局要求放人,负责法轮功的科长也承认他们做的不好,但这是上面让干的。我又问唐山市公安局,姓王的负责人说:“不写保证不能放。”又问公安部信访处,回答说:“刑事拘留最多30天,确实属于超期关押,但对法轮功……例外……,要根据各地公安部门不同的处理方法解决。”信访处建议我问河北省公安厅,我质问他们:“你们公安部门是执法单位,不但带头违反国家法规,还要求我姐姐写保证,写保证的应该是你们!我姐姐由一个健康人被超期非法关押致残,你们必须先保证她:这种状态不炼功能恢复健康。我也写保证:被释放后继续炼功还能恢复健康!”
在这种情况下警察还不放人,又让4、5个武警把她背到唐山市某医院(戒毒所)强行“治疗”三天,把姐姐折磨得精神恍惚,还向姐夫索要4000元“医药费”。害人者向受害者要钱,真是黑白颠倒呀!姐夫无力支付,戒毒所宣布停止治疗,把姐姐一个人关在一间小屋里不管,医院负责人经过时还恶狠狠地说:“你就是死里面也别想出去!”医院不许家属探视,姐夫就在院子里喊姐姐的名字,当她瘦小枯干的身影(由120斤变成60斤)慢慢爬上三层楼的窗户时,本来反对姐姐炼功的姐夫哽咽着说:“我借钱赎你出来好吗?”“别借了,还送我回拘留所吧”,姐姐虚弱地说。残酷的现实使姐夫看清了孰是孰非,他一口气跑到唐山市路北区公安分局,大声质问:“你们执法犯法!”许科长说:“违法?!给她判刑就不违法了!”又指着姐夫说:“他是不是炼法轮功?把他也抓起来!”
在家属的多方要求下,姐姐才被取保候审。回家后公安不许学员探望,来就抓走。警察还到姐姐家搜查大法资料,一直监视她。
但姐姐回家后又坚持学法炼功,大法的奇迹再次展现:二十多天后就能不扶东西在地上走三圈,还能做简单的菜了!
大陆学员
2000年9月26日
【明慧网2000年9月27日】 今年7月21日,山东莱芜市大法弟子王子等在家中干活时,当地公安局张丙寅、张xx等三位副局长带领二十名警察用万能钥匙擅自将大法弟子王子等家的防盗门打开,被学员家属发现,当即制止:谁在开门,把门打坏了怎么办?!但是警察不听劝阻,粗暴地将门一脚踹开,恶狼般地冲了进来,吼叫着将王子等一家六口全部带走。其中王子等的爱人及其兄弟媳妇只穿了背心、短裤,他们的儿子和其兄弟媳妇的女儿都只有两岁多,身体裸露,大人要给孩子穿衣服都不允许,甚至其兄弟媳妇(不修炼)的手都被一个叫田玉刚的指导员铐的鲜血淋淋,王子等被几个公安扑倒在地上铐上手铐,一家六口被强行带走。王子等的爱人忠告警察说:“你们不要再这样了,这样对你们不好。”张丙寅副局长说:“先死江泽民,再轮到我。”当时正是上午十点多,他们的脚有的是赤脚,却连鞋子都不让穿,两个小孩赤身露体,围观的群众很多,都能够证实这一点。
全家人被带到拘留所后,王子等两岁的孩子扒着铁栅栏,撕心裂肺地哭喊着:我要回家,我要回家,哇…哇…哇……并且鼻子也出了血。当时拘留所的工作人员和犯人都无不动容,隔院的公安局家属院的公安家属听到小孩的哭声,跑过来询问:怎么这里还关着这么小的小孩呀!这不成了新社会的“小萝卜头”吗!拘留所的人不断地向市局反映小孩的鼻子流血,其母亲不吃饭,是不是考虑放回去,但无济于事。在全家被抓之前,王子等由于修炼法轮大法,村委会受公安之命,野蛮地将王子等家的电源、水源断掉,其女儿刚刚高中毕业却不允许发给毕业证书。公安到他女儿的学校调查情况时,学校说该学生是个品德优良的好学生,是班级的团支部书记,我们不能撒谎。但公安还是超越职权,胁迫校方停发其女儿的毕业证书。
我们不禁要问身为国家主席的江泽民,为何因一己私利,在国家经济极度困难的情况下,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残害亿万的黎民百姓,难道不造成国破家亡就不罢手吗?
【明慧网2000年9月27日】世界日报:法轮功在美发起寄信运动呼吁北京政府制止江泽民镇压
2000年9月26日
【本报纽约讯】海外法轮功学员正发起签名寄信的运动,呼吁北京政府制止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由「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发出的新闻稿指出,十一来临前夕,中国大陆将展开又一波大规模镇压,江泽民政府并扬言要在三个月内铲平法轮功。
公开信指出,「对法轮功的镇压是江泽民等少部份人基于他们的一己之私而一手策划,是完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绝大多数人并不同意江泽民的作法,真正为虎作伥、行凶做恶的只是一少部份人」,海外法轮功学员呼吁北京政府和政府中所有善良的人们「制止江泽民等少部份人,利用职权非法镇压法轮功群众」。
据「法轮功信息中心」纽约地区的学员指出,法轮功打算透过各种管道,鼓励学员和支持群众发起寄信运动,把信件寄到大陆驻美国使馆转交到北京政府,或直接寄越洋信件到北京。
公开信并指责江泽民的领导,使中国大陆的法制建设退回到文革时代。
【中央社北京二十六日电】中国大陆公安部长贾春旺日前在一场会议中,怒责公安干部「只热中当官做老爷,与大款勾勾搭搭无心工作。」面对公安队伍日益严重的腐败现象,他主张用铁腕整治,同时在会中不留情面地公布了五百五十名副处级公安领导腐败名单。
据北京权威消息来源透露,贾春旺在九月中旬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三项教育」工作会议中表示,公安队伍腐败现象已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甚至在政府各部门综合评比中,被大陆民众归类为最差之列。以一九九七至九九年中纪委所作的调查显示,大陆公安机关已连续三年被民众评为不正之风最严重的部门。
据悉,近年来大陆公安犯罪正逐渐呈上升的趋势,每年有三百名警察因此受到刑事审判,其中又有十名左右的公安人员被依法判处死刑。
贾春旺在会中坦承,公安民警参与赌博、嫖娼和吸毒的案件确实居高不下,有些公安部门在取得候审与监视保外就医过程中徇私枉法,包庇或放纵犯罪份子,有的甚至成为黑社会的保护伞,或者直接参与走私护私,才使得大陆黄、赌、毒等社会乱象屡打不止。
在会议中,贾春旺直接点名公布包括前福建公安厅副厅长庄如顺、前广西安公厅副厅长胡忠、原海南公安厅副厅长路景林等共五百五十名副处级的公安干部,批评他们只想当官做老爷,根本无心工作。不过,因厦门远华案被捕的前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却未被列入批责的名单之内。
2000年9月14日
尊敬的吴女士:
您在八月十五日的来信中提及的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一事,再次引起了我们的关注。在此,我以基民党议会党团的名义,特别以议会党团主席费里德里希-默尔茨先生的名义,对您表示感谢。
自去年法轮功受到打击以来,我们一直极其关注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学员所采取的措施。
基民党人权工作组一再对中国的法轮功问题进行讨论,我也是该工作组主席。该工作组成员曾多次与法轮功代表会晤。在对外方面,趁着与中国大使馆及中国新闻记者会谈之际,我曾就您的功友在中国遭受迫害一事加以谴责,并敦促对方遵守人权法规。您一定知道,基民党积极推行信仰自由。基于此背景,我们可以保证,继续将法轮功学员受迫害一事列入我们的议事日程。
致以友好的问候
(签字)
赫尔曼-格瑞尔 (联邦德国议会成员)
鉴于 法轮大法,又叫法轮功,是一项传统的中国气功,通过缓慢的运动和瞑想,达到增进身心的健康;
鉴于 法轮大法的锻炼能够有效消除紧张,增进身心的整体健康,最终达到智慧和开悟;
鉴于 法轮大法增进身体-心灵-精神的健康,强调以真-善-忍为准则,这个准则帮助了众多的人们摆脱了不健康的习惯,并开始更有意义的生活;
鉴于 法轮大法在1998年传入卢堡克市,举办了各种免费介绍班,讲座和集体炼功,并在2000年9月23日举办免费介绍班庆祝法轮大法的传入;
在此,我们拉伯克市市长和市议会郑重宣布,
2000年9月23日为卢堡克市的
法轮大法日
并要求所有市民在我们这个伟大的城市赞誉和庆祝这个节日。
2000年9月23日
市长:WindySitton(签名)
议员:Victor Hernandez, T. J. Patterson, J.David Nelson, Frank W. Morrison, Marc McDougal, Alex Cooke(签名)
【明慧网2000年9月27日】 亚特兰大华人协会9月24日晚上在Crowne Plaza Ravinia饭店举办十一国庆庆祝酒会,中国驻美大使李肇星一行人应邀出席。
9月24日下午两点多,二十多位乔治亚理工学院学生会组织的欢迎队伍,手持五星红旗,来到机场迎接李大使一行。一些法轮功学员得知这一消息也来到机场准备向大使递交请愿信,呼吁释放回国奔丧但被拘禁的亚特兰大法轮功学员林晓旭博士和他的新婚燕尔的太太杜晓华博士。
下午两点五十分,李大使终于走出机舱,但紧接着由几名警察护送下由另一悬梯匆匆登上一辆等候的汽车,手持国旗的欢迎群众一脸茫然地楞在那里,不知大使为何这般态度,为何连起码的外交礼仪都不顾,前去迎接的工作人员也只能安慰他们是计划变了。
晚上6时许,盛装打扮的亚城各界名流1百多人陆陆续续地来到饭店,20多位法轮功学员因为在机场没有机会向大使递交请愿信,所以也来了,其中还有怀抱未满月婴儿的年轻母亲。为了不影响会场的喜庆气氛,学员们答应了举办酒会的商会人士不进入会场,所以他们没有靠近会场的门,而是静静地在外面等候,希望有机会向李大使表示他们对林晓旭夫妇的担心。
有个别商会的人说他们请客人,法轮功学员不应该站在外面,要尊重他们。一位学员说:“你家里要是有人被无辜打死、无辜关押,你也尊重迫害他们的人吗?我们的学员这麽多被打死,我们只是希望他们不要再继续做恶,把关押的人放出来。这不是给不给你个人面子的问题,请你一定要分清。”有的西方人说看到林晓旭、杜晓华夫妇的结婚照片和受迫害资料很同情法轮功,有的说已经从FOX5电视和Channel2 Action News电视台上看到了这个新闻。
酒会应是六点开始,因有法轮功学员在大厅,所以迟至七时大使也未露面。总领事张春祥先来探探路,从侧门进入宴会厅,一位女学员前去递信,要求中国政府停止迫害法轮功,释放被关押的学员,释放林晓旭夫妇。他说当天就放了,回家奔丧去了。(其实关押了两天,后被家人保释出来软禁在家)。学员说他们应该上周四回美,但至今下落不明,领事极不耐烦,亦不回答,挥手让法轮功学员走开,请他接信,他也不肯接。
会场共有三个进口,每个人都是从正门进入的,每个门口都有法轮功学员手拿材料在等候,希望李大使能够了解真象和反映情况。七点三十分,酒会已经推迟了一个半钟头,仍不见大使的身影,客人们显得焦燥不安起来,。终于稀稀落落的掌声向着一条暗道响起,原来大使的身影出现在专为给酒会端盘递菜的厨房大师傅走的暗道上。Channel2 Action News晚上十一点报道说,李大使是从厨房进入宴会厅的。
【明慧网2000年9月27日】 9月23日,千禧年银发族健康操博览会在台北市立体育馆举行。法轮功学员应邀与会。学员们借此盛会向世人说明真相,展示法轮大法是最正的功法。
23日晨,晴空高照,法轮功学员陆续来到体育馆,他们身着黄色背心,上写“真、善、忍”、“法轮大法”、“FALUN DAFA”,也有穿“CHIAN:STOP PERSECUTING FALUN GONG(停止迫害法轮功)”的T恤。由于本来是由每一区七个人,共五十多人作代表下场表演,但是,今天来了约有九十多位热心的学员,所以本来要当拉拉队的学员也都下场一起表演。
节目开始前,每个功派都要有一个精神口号,几乎其它功派都只是挥舞着双手欢呼。法轮功学员以最诚挚、最纯净的善心和正念,齐声高呼“法轮大法!真!善!忍!”,声震四方,浩气长存。学员们为能以如此浩然正气高呼而自豪和激动。终有一天,邪魔被除尽,大法弘扬光大!我们将对着全世界高呼我们生命中最深最真的话:“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万古长存!”
每家功法在表演时,都有功法特点介绍。听着那些介绍,我早已从大法高深的法理中明白了那些功法的特点背后的因素是什么,我多希望他们能看一看《转法轮》,看一看什么是正法正道,大法大道。正如师父在《精進要旨》中说:“人世浑浑,珠目相混。如来下世必悄悄然。传法时,必有邪门干扰。道魔同传,同在一世,真真假假重在悟。”我无比幸运自己能够成为法轮大法的修炼者,更希望有缘人能早日得法走上正法、大法的修炼。
我们是最后一个上场的,大家很快的就定位,整齐的排好队伍。我排在最后面,看着近百位的大法弟子,炼功音乐响起,我心中激扬澎湃,觉得师父离我们好近。动功做完,大家马上席地而盘,开始做静功,“双手结印。动作要缓、慢、圆…”师父的口令出来,大家整齐地打起手印来,庄严、祥和、神圣的场面,不是几百个人跳拉拉队就能比拟的。五套功法二十多分钟完成。
活动结束了。在我们下场之后,有很多人主动向我们索取资料,主办单位也向我们要了电话,希望十月份的活动,仍能邀请我们参加。
大家收拾好环境,静静的离去。我们穿着印有“法轮大法-真善忍”的黄背心,抬头挺胸地走在街上,真希望全台湾都能看到“法轮大法--真!善!忍!”
【明慧网2000年9月27日】 9月23日,来自新泽西纽瓦克、爱迪生和费城的学员参加了在宾夕法尼亚州举办的“身,心,健康博览会”。
学员们身着黄T恤衫,成了博览会的一大亮点。来往人群不时驻足观看,或索取大法资料,或购买大法书籍,或观看学员的功法演示。从早上10点到晚上6点半,学员们轮流坚持集体练功,祥和、宁静的能量场始终环绕着法轮功的展台。除了介绍大法和练功的学员,其他学员都静静地坐在一旁学法。
有个中年女士在一旁看了许久,后来告诉学员:“你们每个人都很好,红光始终笼罩着你们。”有的学员一天下来炼了四,五个小时的功,却一点不感到累。
一位年轻女士以前曾在华盛顿有缘学过功法,也看过书,以后就和法轮功失去了联络。这次见到我们,又惊讶,又高兴,问了学员很多问题,然后请学员纠正动作,临走时买了教功录像带和一件上写“中国政府:停止镇压法轮功”的黄T恤衫留作纪念。
有人看到学员们T恤衫上的字时,就询问是怎么会事儿,当听到江泽民竟然对眼前的这群面带祥和,闭目打坐的人们进行残酷地迫害时,觉得简直不可思议,表示要更多地了解一下法轮功。
一位当地很大的杂志社的记者以前读过很多关于法轮功的报导,这次眼见为实,亲眼看到学员们长时间静静地打坐场面,不禁深深地感动了。表示希望将来能收到学员们介绍法轮功的文章,让更多的人受益。
大会的主办人对我们学员非常满意,几次过来问我们的情况,还告诉门口的警卫:凡是穿黄色T恤衫的,一律免费自由出入。而其他展台只允许两个人免费入场。
活动结束时,在我们旁边展台的人过来告诉我们,她们一直在观察着我们的一举一动,我们全天的表现给她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感谢我们对大会做出的贡献。
通过和当地居民一天的接触,他们那纯朴,善良的本性打动了我们每一个人。我们深深地意识到:还有很多善良的人们还没听说过法轮大法,还有很多有缘人还没有得法。我们在惭愧自己洪法工作没能做好之余,也为我们伟大的师父在这场法正乾坤的特殊历史时期,为了让更多的有缘人得法,为了学员们能放下自己的根本执著,一再地等待,一再地为我们付出和承受而深深地感动着。
“宇宙中无量无计的佛、道、神与更庞大天体中的生命都在注视这小小的一粒宇宙尘埃上的一切。大法已经圆满了宇宙中的一切。”愿我们都能成为这伟大正法过程中的一分子,珍惜大法与修炼的机缘,贡献自己微薄的一份力量。
【明慧网2000年9月27日】 9月19日晚我们得知9月23日将举行庆祝纽瓦克市成立45周年的游行活动。大家都非常兴奋,觉得这是一次很好的洪法机会,可又担心申请游行是否还来得及。申请截止日期早就过去了。我们一直都希望有机会在本地区举行大型的洪法活动,往常我们都是去支援别的城市举办的洪法活动。最后大家想通了,一定要把这个心放下。能申请下来最好,如不能申请下来,我们也可以到那儿去发大法资料,照样洪法。
出乎意料,星期三上午很快我们就申请获准参加游行。大家都感到这不是偶然的。于是马上将游行的消息放到网上,希望能有更多湾区的学员参加。
星期六上午八点左右,天气晴朗,阳光普照,一扫昨日阴雨绵绵的天气,近60名湾区学员身穿黄色T恤出现在游行集合的地点。我们来自佛来蒙特的学员格外激动,没想到会有这么多的学员响应。两名新加坡来的学员也参加了我们的游行,其中还有一名怀孕几个月的孕妇,也都坚持从头走到尾,十分感人。
由于学员们都到的比较早,大家就在空地上炼起功来。这样又可以炼功,又可以起到洪法的效果。学员们优美的动作吸引了很多行人的注意。炼完功后,离早上9点45分游行开始的时间还有30分钟左右。大家将湾区各地学员带来的横幅标语展开,小的挂在车的侧面,大的由4、5个学员拉着。其他的学员组成一个方阵以便游行中途停下来时可以展示功法。在方阵和横幅队伍的前后各有一辆挂有法轮大法标语的车子押阵。一眼望去,一片黄色的海洋,给人以祥和,清新的感觉。有学员向在场维持秩序的主管人员介绍法轮大法,他竖起大拇指连连称好,并说会让他的妻子了解法轮功。
游行开始了。学员们迈着整齐的步伐缓缓前进着。每当前面的队伍停下来时,我们就利用这个机会向观众展示功法,这样的功法展示大概有好几次,每一次都赢得了观众的掌声。喊口令带领大家炼功的托尼说:“我喊这么长时间的口令,嗓子也不觉的累,反而感觉到气从丹田处一阵一阵涌到喉咙口。”与学员们的游行队伍并驾齐驱的是在街道两侧散发大法资料的弟子们。学员们的游行队伍行走到哪里,大法的资料就发到那里,学员们并主动向那里的观众介绍法轮功。有个美国人说他已经有了报纸,他是从电视里知道法轮大法的。他本人知道法轮大法是好的。他说人们都相信了好的东西,不信江泽民的了,江泽民就气坏了,所以才会镇压。另一个美国人在听了学员关于法轮功修炼身心健康的介绍后说:“我们太需要法轮功了,要把这个好消息传开去。”还有一个美国人在听过介绍,接过报纸后说:“这正是我一直在寻找的。”并要了有关炼功点的资料。有些人在了解到学法轮功是免费的后,就表示要学法轮功,并详细询问了纽瓦克公园的炼功时间。大部份人都乐意接受大法的报纸。有些人还主动索取,还有的从住家围墙内伸出手来拿报纸,有的是小孩拿给父母。初步统计,在这次游行中至少派发出了一千多份英文报纸。
此次游行洪法活动,使更多的美国人了解了法轮功及江泽民对法轮功的镇压。为我们今后在纽瓦克市进一步推广法轮功打下了基础。由于时间仓促,准备不足。有一些想要做的来不及准备,也暴露了我们在协调方面做的很不够。多亏奥克兰和湾区其他学员的大力支持,才使得此次洪法活动能举办成功。
同时我们也看到大家的心比以前更齐了。师父说:“弘法的重要性大家也要认识到。”通过近期的学法和交流体会,学员们对洪法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能从法上去认识,提高。一有什么事,都能主动去做。为了今后把事情做的更好,我们体会到唯有把个人修炼和正法、洪法紧密的结合在一起。
山东某市大街小巷出现“告江泽民”一文,公安、群众很多人看到了大法弟子的庄严声明。江西某地区已将揭露邪恶势力总代表江泽民的材料送到世人手中。同时,很多省市的大法弟子已将近日明慧网的重要文章印发给广大学员,并将以法为师,坚决维护大法不被邪恶势力所破坏。
60多岁的英国白人学员罗伯特.吉布森(Robrt.Gibson)的申请今天得到批准,他将于9月26日早10点到10月1日晚10点昼夜24小时在中国驻英国大使馆前炼功打坐,表达支持大陆学员、要求江泽民停止镇压法轮功的心声。届时将有限定数额的其他英国学员参加这一活动。
罗伯特, 家住伦敦,修炼大法十九个月,在上月底召开的英国第二届法会上发言交流自己的修炼体会。上星期五晚小组学法时,他听到关于登在明慧网上的《告江泽民书》和近期大陆疯狂迫害大法弟子的消息,他表示要去中国大使馆前炼功,以表心声。他向警方的申请很快得到许可。罗伯特的儿子,白天工作,晚上将加入父亲的行列。
本文发稿时,罗伯特和其他学员已在伦敦中国驻英国大使馆前开始了为期5天半的“十一”前后炼功洪法表心声的活动。
【大陆】秦皇岛警察开始大规模抓捕,深圳警察开始大面积骚扰
9月20日前,秦皇岛市警察就已开始大规模地抓捕大法学员,许多大法弟子以法为师,不为邪恶所带动,纷纷离家进京或采取外出游动方式向政府、向世人讲清真象。
9月20日以来,深圳警察开始大面积的对大法弟子进行监控、跟踪和逐户登记调查,尤以罗湖区更为严重,对于说"炼"的学员当时就抓,目前深圳一些学员已离家出走,继续投入到向政府、向世人讲清真象的"助师世间行"中来。
【大陆】河北省唐山地区唐海县公安于一月前将走出来证实大法的四名弟子抓捕,并严刑拷打,查问资料来源, 及放弃修炼。 他们是: 曹南(冀东油田职工,一年前曾因在外炼功被拘留三个月。)、叶淑香(冀东油田家属,在牢里被打得小便失禁)、扬秀珍(个体户)、 张瑞莲。
该县公安公然违反法律、任意撕拆大法弟子的私人信件。
【大陆】山东一个家庭的不幸遭遇
张正是山东某县一办公室主任,妻子做文秘科工作,大女儿张琳在某乡中学教书,小女儿现在读书。
自从去年7月开始镇压法轮功以来,张正被单位关在招待所强制转化达48天,后来因为与功友切磋交流修炼心得被拘留一个月,并撤去主任一职,因为今年春节上访,又被拘留一个月,出来后被判两年劳教、开除党籍。
张妻因今年春节上访被拘留一个月,出来后,被单位关起来,专人看守,强制转化,逼迫其写保证书,为了迫其就范,自今年2月份至今,不仅没发工资,就连150元的生活费也不发,单位领导主任说“我就不信我这发工资的耗不过你这不发工资的”。在其被关期间,其大女儿正在学校遭受非人折磨,张正两名年轻同事出于同情心前去探视,回来后居然被这单位领导在大会上点名批评多次。因家中生活无来源,张妻被迫于农历五月初九外出打工,这时县里正准备办第二期“学习班”,这位单位领导到张的亲家找人时居然挑拨人家亲戚关系。现张妻已被开除工职、开除党籍。
张琳于3月14日被罚款3000元,在交了200元“学习班培训费”后,进入乡政府院的一个小院内参加“学习”。在“学习班”上被逼写保证书、悔过书、揭批材料,不写就进行肉体上的折磨和人格上的侮辱。为了攻击大法,在县领导授意下,到处传播谣言说张琳的父母炼功挣了几十万,因苦于无证据,就逼迫张琳写揭批父母的材料,并准备录象到电视台放,在阴谋失败后,就将张琳打得昏过去,眼睛都肿得睁不开,两个星期后,眼圈还发黑。
每天都会有带班领导带领一批打手对和她住在一起的功友们殴打;还逼迫功友之间互相用扫帚抽打、互相扇耳光,不动手就从背后打他们;某些领导还直接指挥打手用盛大粪的铁桶扣在功友头上用铁锨拍打;有一个乡长有时打人打累了,就将石头放进功友的衣服里,他坐在后面随意蹬着玩;有时也怕被看见是谁打的人,就让功友们手搬着脚,不准回头看,他们从后面踢、踹;这些领导们还逼迫功友坐在雪堆上,打开电风扇吹;因为怕打人的恶劣行径被人知道,就不准他们走出小院,晚上也不准回家,这些功友们被迫男女共用一个厕所、男女同住一室;他们就睡在一间大教室的水泥地上,门敞开着,这些领导和打手们在晚上也可随时随意进入对她们进行骚扰;他们还曾连续四天被限制进食、不准上厕所。她被非法拘禁关押长达近三个月,对她的处分还有停发2、3、4三个月工资,不过至今也没有发给她一分钱。现在家中只有一位68岁的老太太和一个11岁的小女孩相依为命,经济上没有来源,只得依靠亲属的接济度日。
从这个家庭的遭遇,人们不难看出是谁制造了人间惨剧?是谁在破坏家庭和睦、破坏社会安定?是谁在摧残人的身心健康?孰正孰邪,人神共知!
【明慧网2000年9月27日】 1999年7月22日,中央取缔“法轮功”。全国各地大法弟子通过正常渠道向国家领导反映实际情况,希望江泽民站在公正的基础上还“法轮大法”清白。我们河源的大法弟子也行动起来维护大法,9月份有九个大法弟子进京上访,但都是还没来得及上访就被送回当地,有的被拘留了7天左右,有的被拘留了十五天。
10月底左右,河源先后有二、三十名大法弟子进京护法,当地执法人员对进京两次的大法弟子判劳教,叶XX被判劳教二年;利玉霞被判劳教一年半;袁群瑞、陈XX被判劳教一年。
2000年千喜之夜,河源市五十名左右大法弟子用在公园炼功形式迎接新年,当地公安人员拘留了四十多名大法弟子,学员在狱中坚持学法炼功,被泼冷水等。大法资料被抢走了。学员们用绝食的方式表示坚修大法的心,直到监狱炼功环境得到恢复。其中这些学员有被拘留了7天,有被拘留了十五天,有九个被拘留十五天后又被送进看守所关押起来,农历正月初八公安人员释放她们时又向6个学员家属要了所谓保释金人民币二千元钱。
2、3 月份,当地公安人员无缘无故拘留了邱XX、柳素芬、耿建英、禾彩翠等十多名在家大法弟子,有的被关押了十五天,有的关押了十多天或一个月左右。肖美莲学员第一次进京护法也被关押了一个月。在家被抓的学员他们都以“妨碍社会秩序”“涉嫌破坏国家法律”强行给大法弟子们定罪。
就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中,4月份中旬先后又有三十多名大法弟子进京护法,其中最小的才四岁,最老的有七十五岁,试问世人:难道看到这些能不动心吗?她们都是大法的受益者,这样不远千里进京,就是为了向中央政府说一声:法轮大法好。有何不可!可是她们进京有被连续提审三、四十个小时,有被连续提审十多个小时,有的被暴打脚踢,有的被罚钱。黄红梅、邓仕娥、柳素芬、李XX、邱XX、耿建英、李XX、曾XX等大法弟子已被送去押了三个多月,有些目前还在狱中。
4月底到5月初,当地公安人员又拘捕了肖美莲、李梅、李超群、潘秀玲、黄海南、吴XX、陈XX等多名在家坚修的弟子。李超群学员的妻子进京护法已被关押,公安人员不顾他们一对需要照顾的小儿女,也把他关押了一个多月。他们当中有的关押了十五天,有的直到目前还被关押。其中陈XX学员已被关了四个月直到目前还未放出来。
6月3、4日,公安人员又把肖美莲、叶红菱等几个在家里的大法弟子强行关押起来,并且要求叶红苏学员的家属上交人民币五千元的担保金,否则以关精神病院来进行威胁。
紫金学员温秋梅在6月19日被抓,经常被连续提审。6月底把她押送到白岭头看守所被连续逼供十多个小时。
6月底,又有十个学员进京护法。其中有些被抄家,潘素珍因家里拿不出2000元的押送金,公安局的人把她家里的电视机、红木家私搬走了来抵押。此外还有几个学员也被搬了东西。
7月初,陆陆续续又月八、九个大法弟子进京护法,赖五妹等几个学员被用棍子打。大法弟子邓新是在家,执法人员爬上二楼,把房间门踢破个洞钻进去强行把她关押了二十天;还有一些在家里的学员也被强行抓进看守所或拘留所关押起来。其中李XX母女被罚款五千元。
8月上旬,两名学员被判二年劳教;对多名学员被判三年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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