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油城的“7.26”命案时过一年仍是迷

【明慧网2000年8月17日】

公元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是个黑色的日子。这一天狂风呼啸、恶浪滚滚,黑色恐怖笼罩着中华大地。在这一天,中国政府开始动用它所有的国家机器,诽谤、亵渎宇宙大法,残害、镇压亿万大法修炼者。

九九年七月二十六日,这又是一个黑色的日子。这一天,在闻名世界的大庆油田,一个善良无辜的生命被迫害致死。这是继全国大气候下,在石油城里上演的又一幕悲剧。

李宝水,男性公民,走时才三十九岁。生前系大庆市劳动局就业科科长。他为什么被夺去了善良的生命?至今谁也说不明白,至今公安局也没给其家人一个明确的答复。

他走得太突然,好端端的一个国家科级干部、党员、历年来的先进工作者,在家庭中,社会中,亲友中处处是个好人……,什么原因使他不得不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呢?他杀人了吗?没有啊!没有罪证材料、没有被害者;他贪污了吗?没有啊!没有检察院的立案卷宗;他犯了什么罪呀?没有啊!没有只言片字事实根据……,那他为什么死了?不得而知,至今是迷。

李宝水是于一九九四年得法的,他参加了李洪志师父亲自举办的“广州大法培训班”。所以自然而然地成了大庆法轮大法修炼的发起者与组织者之一,成了深受功友信任的辅导站站长。然而去年随着全国形势的急剧恶化,李宝水也首当其冲地成了大庆市公安局的重点对象,被暗中盯梢,监听电话,监视住所,基本失去了人身自由。

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在没有任何罪证材料,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李宝水被关进了大庆市看守所,被施行所谓正式隔离审查。

七月二十四日,李宝水的办公室,家里被同时查抄,在抄家的同时,李宝水本人也被从看守所押进了大庆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由大队长褚某亲自带人突击审讯,好似如临大敌。中国法律明确规定“不搞逼供信、只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可是在今天公安部门里,那只不过是装潢门面,给别人看的名词而已。他们真正搞的是逼供,采用的手段比法西斯采用的还残酷。在大队长褚某坐阵指挥下,他们逼迫李宝水交待问题。李宝水坦诚的告诉他们,法轮大法是修炼,千真万确的是没有组织,没有名册,对社会完全是公开的。所有炼功者你愿意来就来,愿走就走,大道无形。没有一丁点秘密可言。

到七月二十六日上午,“里边”传出话来,说李宝水叫其家人送点水去,偌大一个公安机关连口饮用水都没有吗?为什么残忍到连口水都不让喝呢?到中午时分,李宝水的爱人费了相当周折,终于带着饮用水和换洗的衣服进了公安局的大楼,大队长褚某叫放下东西走人。连句话都不让说,就把李宝水的爱人给轰走了,但毕竟还是见上了一面。但哪里想到这竟是夫妻二人的最后诀别。

当时李宝水爱人看到的李宝水人已经被折腾得憔悴不堪,几乎连眼皮都抬不起来了。这就是我们公安局连续三昼夜突审的结果,其手段如何可从中窥见一般。

待到李宝水的爱人到家后心绪尚未平静下来,公安局急三火四又叫其爱人快到现场。届时,李宝水,这个年近三十九岁的年轻生命已经横卧在公安局治安大队那高楼大厦的冰冷、无情的水泥地面上了。

李宝水用生命的实践告诉人们,追求真理,修佛向善的愿望是不可动摇的,生命可以被剥夺,但我们决不会向那邪恶势力屈服。

人们不禁要问,李宝水是被公安局带走的,众多看守,戒备森严,可是他怎么就突然走了呢?难道说他是辅导站站长就犯了死罪吗?那么无罪为什么被夺走了生命呢?又应该谁来负这个责任?

时至今日,李宝水的家人也没得到一个合乎中国法律程序,合乎常人世间情理的答复。诚然,我们大法弟子是讲真善忍,但他们毕竟是在修炼中的一个生命啊,人们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他们呢?这样一个善良的好人走了,至今连个收条也没人给打。

时至今日,李宝水站长已经走了一年多了,其家人到现在连找个问话的地方都没有,没人接待,没人答复。真是有冤无处诉,告状无门,因为在处理“法轮功”的问题上,中国已经走上了极端,内部规定了“四不准”政策,即,凡是牵扯到“法轮功”事情的,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一律不接待上访;炼功者受迫害的不许上诉;监察部门不予受理;全国律师不得代理。害人哪。罪恶呀!正是这“四不准”,使中国目前这场悲剧愈演愈烈,执法犯法,逼供信,草菅人命,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的惊人消息不断传出,杀气腾腾,血腥袭人;正是这“四不准”剥夺了中国法律规定给人民的信仰自由、生存权利、人身自由;也正是这“四不准”彻底撕去了中国法律那欺世盗名的画皮,谁是个邪?谁是个恶,让全世界人民看得一清二楚。

这样的法律,这样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怎样取信于民呢?又让人民依什么生存呢?这难道就是中国法律的真正内涵吗?呜呼!苍天知道。

(大庆大法弟子 2000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