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是修炼

【明慧网2000年7月1日】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为了我们大家,您辛苦了!尤其感谢您为我所操的心。

一直想和您聊聊,心平气和地谈谈“法轮功”。仅仅一本书——《转法轮》,按照这本书去做,我们这些从未见过面的人就发生了身心方面如此巨大的变化,不正说明了这部法的神奇吗?在世界上其他的任何一本书有这么大的威力吗?没有。因为这本书在其白纸黑字之外,还有其背后博大精深的内涵,所以它才具备那么大的威力,它才能让千千万万的人从痴心名利、一身伤病转变为身轻体健、纯洁高尚。4.25那天,当法轮功弟子离开那天,地上边一片纸都没有,连警察抽过的烟头也找不到一个——都被大法弟子收走了。当中央某些领导震惊于法轮功的组织性与纪律性的时候,我们都在笑——那怎么可能是组织与纪律能约束得了的!那是“心法约束”,那是自觉自律,那是发自内心地善,与人为善。我们自觉地打扫卫生,保持清洁,收拾警察扔掉的垃圾。虽累虽脏,心里坦然。靠强制,靠组织,是绝对达不到的。何况我们来自天南海北、大多素不相识。有人一直在说4.25有组织,其实是怎么回事呢?确实有人告诉别人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只告诉你这事本身,怎么办自己决定。这叫组织吗?中国之大,可曾发现法轮功半寸办公用之地、半分办公费用!这是修炼。“修炼就修自己”。谁都知道中南海是什么地方,如果这个人自己不想去,谁能拉着他去那个敏感的地方呢?而且,去的每一个人都知道可能要发生什么事,有许多人在走之前留下了遗书——靠组织,能达到这一步吗?换个不修炼的人,你就是让他去他也不会去的。这是人心的问题。

也有人听到消息后没有去,他受到什么组织的处理或批评了吗?——没有。法轮功没有组织,是松散的民间活动。要修就修,不修便罢,那是你个人的事。

为什么会出现4.25事件呢?我个人理解,这是修炼。如果有人焚烧专职修炼人——和尚修炼的庙宇,和尚会答应吗?——不会,他甚至会和你拼命的。但是我们不拼命,在我们修炼的环境遭到破坏,大法和老师受冤屈的时候,我们这些从法中受益良多的大法弟子只能挺身而出,医生治好了你的病,你也会塞个红包儿表示感谢;而让我们达到更高境界的大法,我们怎能不为其说句实话呢?虽然不穿僧衣道袍,不是专业修炼者,但我们都是修炼,我们“在家修是业余的”。对大法的坚定与对师父的尊敬,我们丝毫不亚于专业修炼的和尚。和尚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佛像被砸、经书被毁,我们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大法蒙冤。但是我们不拼命,我们是心平气和地讲道理,堂堂正正地反映真实情况。而且,修炼的人不能相互代替,谁也代表不了谁,每个人的心理与思想都不尽相同。但每个人都想来,所以人就多了。而且,无论打、骂、判、拘,我们心平气和,含笑以对。只想说句实话。

同时,这是为国家负责任,为别人好。如果知道一件事是错的,但是却不告诉做错事的人,听任他错下去看着他因犯错受到惩罚,这是冷漠与自私。真正负责任的态度是告诉他错了,请他改正,则善莫大焉;这是真正的善。目前国家对待大法的评价与态度都不对,尤其舆论宣传,更是无中生有、大错特错。那么我们是为保全一己之私、不顾他人对错、听任他因错遭报呢?还是不顾一己之私,坦然相劝好呢?修“真、善、忍”的大法弟子别无选择,只能放下个人名利,为别人负责,为国家负责,为中华民族负责。哪怕我们要为此遭受种种不公正的待遇,我们只想说明真相。

有位老功友,在状告本单位时泪如雨下。当初她不曾为自己的丈夫、孩子掉一滴泪,但在此时,她哭了。她对单位的感情确实很深,但是,为了单位好,她要状告本单位。因为,如果听任单位这样扣发工资错下去的话,那么单位造的业只能越来越多,那么对单位的将来极为不利。所以,她说,为了让单位同事不往下走,为了他们的未来,她决定告状。现在单位是否理解,她不在乎。她知道这样对单位才是真正的好。而且她的做法有理有据,有法可依。法律从未规定法轮功就是邪教,那只是夸张歪曲的媒体宣传,这点请教律师,就会知道。正如李老师讲:“如果我们真的做错了什么,请对我讲,我们可以改。”确实,如果我有不对的地方,请告诉我,我会非常高兴地改。——闻过则喜。

再想对领导说声:辛苦!确实,从春节至现在,领导都在为我操心,而且听说我的行动将涉及某位领导。在慨叹此举甚不公平之余,我也只能无奈一笑。株连的做法似乎太过时了。辛苦! 谢谢!

欢迎有时间交流。

此致 敬礼!

一名大法弟子 6/29/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