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员”来源。
1、上访而被强制遣返原籍的;
2、公安部门认为可能上访,而以“扰乱公共秩序”、“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等罪名通过“监视居住”方式关押的,特别是在“十一”、“两会”期间;
3、单位或公安部门认为“中毒太深”、表态不放弃修炼的。
二、“学员”待遇。
一般是一个学员一间房,三张床,住两个管教人员(12小时轮换)。“学习”期间,不准离开房间,没有放风,不准探访。关押时间长的,已达5个月。汉阳公安分局办的“学习班”,每间房24小时电视监控,坐在房里,不准动,嘴也不准动(管教人员害怕在背大法)。
三、“学习”内容。
每天看“揭批法轮功”的录象、新闻、报纸、资料。要求天天谈认识,写批判文章、写保证。有的人会被提审。如果不写认识、不看批判材料的,或被铐手铐(有的长达3个多月),或者打,或者体罚(如:有人面壁站立一天半,39度天气晒太阳12小时,冷天脱衣服户外过夜......)。
四、“学费”。
要交伙食费、住宿费、取保候审费等等。数额各人不等。许多人的学费5千以上,有的弟子高达4万。
附:武汉地区部分被判刑、判劳教人员名单
吕霞 女 劳教二年
刘丽华 女 40 洪山区农委 劳教一年
彭惟圣 男 个体 劳教一年半
里文兰 女 湖北中医院 劳教一年半
王 X 武汉三医院外科医生 劳教一年半
武汉公开逮捕人员(2000.04)
彭敏
彭艳
叶景峰
陈光远
洪维声
未公开逮捕人员
田维(音)、彭密(音)
庆“双喜”法会
2000年5月7日,天显得特别的蓝、特别的晴。为庆贺师父传法八周年和五月十三日“世界法轮大法日”,大陆某地八十多名法轮大法弟子欢聚一堂,在慈悲、祥和的气氛中,召开了4个小时的庄严法会,法会圆满成功。
通过法会学员们倍受鼓舞,更加坚定了修炼大法的决心。认定自己就是人间的护法神,放下个人的一切,汇入到“助师世间行”的熔炉中,以无愧于自己曾经立下的誓约。(编者注:为防止公安利用我们的报道追查迫害学员,我们略去了地名等细节。)
(2000年5月8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