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会议最近在日内瓦召开,美国将提出批评中国人权不良的议案,号召与会各国支持并争取通过。这已成为本次会议和国际舆论的焦点。对此,在短短的一天里,中国外交部长唐家璇、驻联合国人权大使乔宗淮、外交部发言人孙玉玺,纷纷向媒体公开表示不满。他们警告美国要悬崖勒马、纠正错误,因为人权问题属于每个国家的自决权,任何国家无权将自己的标准和判断强行加诸他国。并以江湖口味扬言说,美国如不回到正确的对话轨道,中国将奉陪到底,中国人民从来不信邪。
中共以自决权、民族自决权排斥国际批评谴责,一付真理在我振振有辞的强硬姿态。其实却暴露了不了解世界和人权,不遗余力维护极权专制的蛮横自私面目,在国际舞台上出乖露丑。因为中共对于自决权的引用和解释,其实充满了歪曲和混淆。
不错,自决权是国际人权宪章的重要原则。国际人权宪章中最重要的两个,即"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都在第一条中就对此进行了总纲性的规定。这两个人权宪章同样规定:"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他们凭这种权利决定他们的政治地位,并自由谋求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就是民族自决权,也是指各国人民自己决定政治和社会制度,自由发展经济、社会和文化。这里白字黑字规定的是所有人民,而不是所有政权。
中共近期严重的人权迫害,如采用文革似的大批判大抓捕手段迫害的法轮功,以国家安全罪判处长刑的异议知识分子和组党结社人士,就是彻底剥夺人民自决权的典型事例。法轮功不过是许多人到各级政府上访,表达受到不公平对待和要求集体练功的权利,就被打成邪教,全国抓捕批斗判刑,甚至毒打虐待致死。异议人士批评政府、表达政治愿望和要求,或者筹备组党结社,也不过是表达自决的意愿,中共当局始终严酷镇压毫不手软。中国人民连表达自决意愿的权利都没有,中国人民的自决权又从何谈起。
国际社会正是由于中共不允许并残酷迫害中国人民行使自决权,所以才对中国的人权状况进行批评谴责的。国际社会有没有权利批评谴责一个人权不良的政权?其实联合国人权公约的产生,已经明白不过的给予了回答。国际人权公约就是一个世界规则和标准,是用以衡量并敦促改进世界各国人权状况的。如果中共当局讲述的歪理可以成立,即人权是一个国家的主权自决权,不论国家政权怎样对待本国人民,都不容其他国家批评谴责,那就根本无需制定联合国人权宪章。因为这样的宪章与世界毫无关系嘛,各国政权随心所欲迫害本国民众人权就是了。显然,对于各国政权随心所欲的凌虐本国民众,当今世界已经不能接受不能容忍了,国际人权宪章才能够应运而生。所以自决权并不排除国际的批评谴责,自决权不能成为专制极权的保护伞,保障任意欺凌迫害自己的人民,还享有不听批评谴责的权利。
中共当局如果真正不想听到国际社会批评谴责,意识到这是非常耻辱不光彩的,那麽要下功夫的地方,决不是将精力花在歪曲混淆自决权这样的概念上,而是用在认真提高遵守保障中国民众的人权上。其实国际社会真的很不愿意批评谴责中国,因为大量国家基于经济的政治的利益,都希望和需要与中国有很好的交往关系。前两年法国、德国、意大利等不少传统的重要的民主国家,公开帮中国说话反对在联合国提出批评议案,就是不愿意批评谴责中国的充分证明,虽然前两年中国也充斥着大量的人权迫害。但是这些国家毕竟是民主政府,无法违背人权民主的价值和无视社会舆论与民意。象中国这两年以为打败了民主国家的人权联盟,有恃无恐的肆意侵犯迫害中国民众的权利,在人权记录上全是严重恶化倒退的斑斑劣迹,就是逼迫这些不愿意批评谴责中国不良人权的国家,不得不转变前两年的态度,加入批评谴责中国不良人权的提案国阵营。联合国今年很可能通过批评中国人权不良的提案,这种耻辱完全是中国当局咎由自取。即使今年没有通过,如果中国当局不下定决心痛改前非,依然玩弄什么自决权而大肆进行人权迫害,也会终究有一天被钉在联合国舞台的耻辱柱上。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员刘青作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