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办案警官的一封信

【明慧网2000年4月1日】

某所长,某警官:你们好!

昨天参加某市某分局举办的“学习班”,极不情愿地写了“保证”,今天我写这封信的首要目的,就是郑重地向您们声明:我撤消这份“保证”。 我知道你们一定会非常生气,这个李之捷又在玩什么花招?其实我不会玩花招,X警官知道那天你们五六个单位的领导来我家吗?我就已经很明确的表态:我不作任何承诺。因为我不愿再犯不说真话欺骗你们的错误。 那昨天我为什么又要违心地写那份“保证”呢?因为我需要时间。我从拘留所回来后,一直在办理离婚手续,几天来,单位证明、厂调解委的证明都办齐了,就决定十四号上午到××区民政局去办理最后的手续,可是十三号下午就接到某警官的通知,在学习班上,科长、所长们一来就宣布,每个人必须写“保证”,今天不写明天再来,直到写出了“保证”才能回家。

这我可就犯难了,这“保证”我决不能写,可不写吧,就得天天参加学习班,搞个十天半月的,最后说不定因为太顽固,又给送进拘留所,这样一来,离婚手续就办不成了,可是这个婚是一定要在我第二次被抓前离掉的,因为我不愿因为我的个人行为再给爱人胡盛杰造成精神的压力和“名誉”上的影响。以我只得出此下策了:先过关争取一点时间,把婚离掉。今天(15号)上午,我和老胡已到民政局办理了正式离婚的手续。完成了这件重要的事情,我就写这封信正式声明撤消“保证”。之所以采取是写信的方式声明,是考虑到你们工作实在是太忙,口头去说又得占上大半天时间来教育我,既然写的“保证”是书面的,那撤消“保证”也有个书面的东西才对。

昨天在学习班上,X所长说过这样一句话,有的人执迷不悟,还要闹离婚。可是,X所长您知道吗?这个婚我离得并不心干情愿!我和老胡结婚十年来感情一直不错,夫妻感情好,儿女关系处理得好,多年都评为“五好家庭”,特别是九七年我们俩都修炼法轮功后,更是按照师父教导的有了矛盾找自己,由此家庭更加和睦。然而现在,由于政府打击法轮功,使我们的认识发生了根本的分歧,使家庭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老胡是老党员、离休干部,他听党的话,这我无可指责,我是法轮大法的实修者,我听师父的话,说真话,做好人,这与共产党一贯主张的实事求是本没有矛盾,他也无法说服我。没有了思想统一的土壤,感情的花朵又如何开放呢?

在拘留所的十五天来,我反复考虑过如何解决我们夫妻之间的矛盾。我深深地知道我是不会走回头路的,可是老胡七十一岁的人了,身体又有病(不修炼法轮功了,他原来的那些病,高血压、冠心病等都随时会犯的)。他不愿,我也不能让他承担我个人信仰、个人行为而带来的任何后果,于是我们协议离婚。离婚后,老胡仍住他现在住的这间房子,我们夫妻不成,可做邻居,今后,他有了好的去处,可随时搬走,没有去处只要我在家,我将仍一如既往地在生活上照顾他,直到送终。这就是我这个法轮功修炼者的胸襟和善心。 建国五十年来,我们的祖国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举世瞩目,这是谁也否认不了的,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是幼儿园小朋友都知道的,更何况我们这些随着共和国的脚步一齐走过来的人呢,我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共产党,不要随随便便轻而易举地就把反党反政府的大帽子朝我们头上戴,这对我们太不公正了!

一个政党,一个政府的伟大,不在于她的一贯正确,事实在从来没有谁能一贯正确,而在于她“有错必纠、知错必改”的宽阔襟怀。我们的党是人民的党,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她宽阔的胸怀永远是朝向人民的。我一个法轮功修炼者,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就是本着这样一个坚强的信念,踏上了北京上访之路。

我认为江总书记跑到法国去宣布“法轮功”是邪教,他是闹了一个天大的笑话和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法轮大法是宇宙法理,法轮功学员遍布全世界,它是一个国家、一个政党的首脑人物可随便定性、任意否定得了的吗?这才真正是“螳臂当车,自不量力”啊! 法轮功是正法,不是邪教!所谓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这几个“御用秀才”连法轮功究竟是什么都弄不明白,就敢在那里不知在天有多高地乱评论,他们混淆事非,颠倒黑白,无中生有,造谣生事,一时间把个中国大陆搞地昏天黑地、血雨腥风。就在他们的笔杆子之下,多少志士含冤进狱,多少家庭含泪破裂,多少好人失去人权,多少百姓蒙蔽受骗,这是旷古以来未见的大冤案,令天地为之震怒!令鬼神为之哭泣!

法轮功是正法,不是邪教,所谓的六条“重要特征”没有一条经得起批驳:

1、“教主崇拜":既然政府承认法轮功不是“宗教”,又何来教主呢?法轮功是修炼大法,是修炼者籍以返本归真的天梯,弟子对师父的崇敬是修炼界历来的规矩和美德,如同学生对老师的崇敬,这是天经地义的,为什么偏偏就不许法轮功弟子自发地产生对恩师的崇敬呢?

2、“精神控制”:观遍古今中外,有哪一个政府哪一个政党不对他的百姓、党员进行思想统一、精神一致的教育呢?否则,何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模式呢?这不都属于精神范围的东西吗?我们广大法轮功修炼者,深知“佛法”的博大精深,深感师父的洪大慈悲,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引诱、洗脑、恐吓”,更不存在什么“顺者昌、逆者亡”,修炼法轮功不收钱不收费,连门都没有,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全凭自愿,有什么“控制”?

3、“编造邪说":这真是胆大谤天法呀!全世界上亿的法轮功弟子,看师父的书,听师父的法,每个人少说几遍多则上百遍,有谁听师父说过“世界末日来临,地球就要爆炸”?那几个摇笔杆子的“御用秀才",那些个不负责任的新闻媒体,将师父的讲法录音,录像胡乱剪辑,断章取义,以这种卑劣的手法,瞒天过海,欺骗百姓,这才是真正的编造、犯罪啊!

4、“剑取钱财”:这更可笑。法轮功弟子,每一个人都清楚地知道师父不向我们要一分钱,而给予我们的却是无法用金钱价值衡量的珍宝,我们对师父实在是无以为报呀!全世界有上亿人修炼法轮功,如果每一个弟子能请师父收下一块钱,师父马上就成为亿万富翁,这多方便、多快当,而且名正言顺,堂堂正正,可是师父什么也不要,只要弟子的一颗向善的心。

退一万步,按照常人的理来讲,现在不是讲知识就是金钱吗?不是讲“知识产权”吗?师父把这伟大的“佛法”把这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精深、最玄奥、最超常的科学传授出来,这么多人愿意学,他那么苦心地教导,难道他不应当得到回报吗?而这区区回报,又怎能抵上师父对人类作出的伟大贡献?

况且,师父一向生活俭朴,从不为私利,说什么“盘剥练习者的血汗钱,聚剑巨额财产”,这是彻头彻尾的大谎言,是对李洪志老师人格的恶毒诬蔑,是物欲横流的贪财者把镜中照出的自我影像强冠以他人之名。即便在当今道德低下的社会里也是人各有志,不是所有的人都贪财、贪权的。修炼的人要修去的就是心中对世间“名利情”的执著。

5、“秘密结社”:说法轮功“秘密”结社,这简直让人笑掉大牙。法轮功从她传出的那一天起,就堂堂正正、光明磊落地在常人社会传播,在公园,在街道,在任何有人群的地方,都可看到“法轮大法义务教功”的巨幅横标,都可听到法轮功的美妙音乐,都可见到集体炼功的壮观场面,都可闻到朗朗学法读书声,“秘密”何在?法轮功的传播是大道无形的方式,根本不存在什么“严密组织”。

按照最基本的常识,一个人要参加社会上任何一个什么组织,他必须先是申请,后经批准,再交费用,还要履行若干复杂的手续、仪式等,尔后才得成为组织的一员。而修炼法轮功,人人都知道,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随便在哪里碰上一个炼功点,只要你愿意,就可参加炼功,不报姓名,不用申请,不交费用,请问世上哪有这样的“严密组织”?大法的师父只有一个,学功的人众多,有先有后,这当然需要一定的联系,也就自然而然地有了辅导员、站长,然而他们首先是个修炼者,其次才是义务服务员,他们只是凭着自己的热情为大家提录音机、教动作、买资料、领读书,又何来什么“完备的组织制度,明确的内部分工”?

6、“危害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乌云永远遮不住太阳,“4.25”以来电台、报纸及所有新闻媒体,对法轮功进行了几近疯狂的狂轰滥炸,颠倒黑白,混淆事非,愚弄百姓。法轮功上亿修炼者的社会实践,充分说明了法轮大法对政府、对社会、对人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在道德低下、金钱至上、追逐名利、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法轮功修炼者淡泊名利,远离诱惑,严于律己,静心修炼,我们可以自豪地宣称:法轮功是世间唯一存在的净土!还说什么“法轮功杀人害命”,算过细帐没有?法轮功上亿修炼者,虽然层次各不相同,但每个人都有师父为自己净化身体的感受,通过炼功和心性修炼,千千万万的修炼者从病床上爬起来,从药罐中钻出来,从私欲中走出来,有了强健的身体,有了净化的心灵,只有真正修炼法轮大法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到无病、无痛、无烦恼的幸福!

说什么“炼法轮功炼死了1400多人”,且不说这些不实之词从何而来,且不追究“炼法轮功”这个概念的真实内涵,单就这1400人与上亿获得身体健康的真修者算个比例是什么概念?一个平均年龄偏高(离退休人士、中老年妇女占很大比重)的人群,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是被复杂的慢性病、重症、绝症等严重健康问题领进气功之门的。这样的人群,如果7年中才有1400人死亡(如果姑且把这1400人硬算成炼法轮功的话),这样的事实本身不就是医学奇迹吗?不值得科学、医学工作者严肃认真对待吗?

按常识,小数点后面若干个零,这个比例在常人的科学试验中是根本忽略不计的。据统计,中国大陆每1年吃假药致死的就有20万人左右,那么多重症绝症病人通过修炼法轮功告别了医药、省下了高额医药费,免去了有病乱投医、吃假药上当的危险,心情舒畅了,家庭和睦了,社会道德回升了,这么好的事,任何一个明智的国家即便不宣传提倡也不会横加取缔的啊!

说炼法轮功使人变疯,精神病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得的吗?稍微有点医学常识的和良心的人绝对说不出这么明显栽赃的话来。

说“法轮功万人围攻中南海,有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这又是无中生有的陷害,李洪志老师在他的书中、经文中、讲法中一再反复告诫弟子:修炼人决不能参与政治。我们修炼者对常人的权势根本没有任何兴趣,躲还躲不及呢,我们只是借常人这一方土地静心修炼,最后要返回到自己真正的家园去,要你常人这个权干什么?师父是伟大的“佛主”,他拥有全宇宙的一切,常人的那点权力算什么?什么也不是。

别看新闻媒体叫得凶,时至如今,有谁找得出来法轮功要推翻政府的真凭实据?有谁指得出李洪志老师的“政治后台国外势力”是何人?为了向中央领导人反映法轮功群众受到警察抓打的不公遭遇,为了请求一个合法的炼功环境,上万名法轮功修炼者抱着对政府的信任,怀着一颗善心,按照宪法赋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平地到中南海附件的国办信访办反映意见,没有标语口号,没有棍棒武器,没有对立情绪,没有暴力行为,这算什么“示威"?这算什么“对抗”?

早在九四年法轮功就受到某些新闻媒体片面地,不公正的实的报导。法轮功群众也一直不断地向这些新闻媒反映事实真相,可是得不到公正的结果,如果各级政府新闻媒体能如实地向上反映情况,如果不发生天津公安部门的介入,如何会发生“4.25"万人上访事件?

上万名法轮功群众和平上访完全是符合宪法的个人行为,没有任何政治要求,可是新闻媒体却无限上纲大喊“狼来了”,恐吓政府,恐吓中央,恐吓希望天下太平的老百姓。然而这一拙劣行经,丝毫损害不了法轮功的伟大形象,反而使全国人民,甚至世界人民对中国政府感到失望。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处心积虑地要把法轮功往政治的泥潭里拉,妄想利用法轮功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他们以为“水搅得越混越好”,可他们错了!法轮大法是开创宇宙一切的“佛法”,人生百年的功名利禄转眼即逝,但构陷佛法造成的罪孽可是还不清的!

某所长,某警官,这就是我的思想,这就是我顽固不化的根本原因。我得到了宇宙的法理,有了更清晰的头脑,更明亮的眼睛,更坚定的信念。“朝闻道,夕可死”,在大法遭难的今天,我不会屈服任何政治压力,不会畏惧任何刑事处罚,不会害怕任何经济制裁,不会听从任何亲情阻挡,我将尽自己的生命,捍卫大法,因为没有她就没有我,就没有我的亲人,就没有宇宙的一切众生。

最后,如同你们苦口婆心地“转化”我一样,我也真诚地告诉你们,这宇宙中是有神灵的,人类的一切都在神的掌握之中,人永远不能胜天!也请牢记,恶有恶报,善有善报,这是永恒不变的宇宙法理!神的誓约在兑现中!

大陆法轮大法弟子:李之捷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注:李之捷,57岁,被判劳教一年,所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