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西根州特罗伊市宣布法轮大法日

【明慧网2000年12月9日】
特罗伊市
褒奖令
特罗伊市法轮大法日

鉴于法轮大法是一个非常和平的、建立在宇宙根本特性“真善忍”基础上的身心锻炼体系。

鉴于法轮大法活动包括学习班和集体练功都由学员义务提供,面向全社会并分文不取。

鉴于法轮大法自从一九九二年洪传以来,他已经使我们的社区、整个社会以及全世界超过100万的修炼者的身体及精神深受其益;法轮大法对社会的贡献已在全世界受到承认和赞誉。

鉴于法轮大法超越了文化及民族的界限,在东西方之间架起了桥梁,把宇宙的真理传向了整个世界。

鉴于法轮大法修炼者在最严厉的环境下表现出的大善大忍已经感动了每一个善良人的心。

所以特罗伊市市议会宣布2000年11月4日为特罗伊市法轮大法日并敦促所有市民加入这一庆典。

2000年10月23日签发。

市长 Jeanne M. Stine
市长常务 Antony N. Pallotta
市议员 Henry W. Allemon
市议员 Martin F. Howrylak
市议员 Thomas S. Kaszubski
市议员 Louise E. Schilling
市议员 John R. Steve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