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布莱恩市市长宣布2000年11月11日为“法轮大法日”

【明慧网2000年11月7日】布莱恩市市长办公室

公告(译文)

鉴于
法轮大法是一种非常和平而健康的身心锻炼方法,强调同化宇宙“真 - 善 - 忍”的原理;

鉴于
法轮大法自从1992年5月面世以来,已经给我们的社区,整个社会以至世界上壹亿多人带来了身体和精神两方面的益处,并且法轮大法对社会的贡献已经受到世界范围的广泛承认和褒奖;

鉴于
法轮大法超越了文化和种族的边界,把宇宙的真理带给了全世界,并且架起了连接东、西方的桥梁;

鉴于
法轮大法的修炼者们在最严酷的环境下所表现出来的大善、大忍感动了每一位善良人们的心;

因此,我,龙力·斯达伯乐,德州布莱恩市市长,代表布莱恩市议会,在此宣布2000年11月11日为德州布莱恩市

法轮大法日

德州布莱恩市市长

龙力·斯达伯乐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