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行政长官董建华先生/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女士
尊敬的董建华先生/陈方安生女士:
您好!
在中国大陆江泽民等极少数人镇压法轮功的暴政延伸下,香港法轮功学员的基本人权也正在遭到侵蚀。今天我们就其中三件事向阁下反映:
(一)香港法轮功学员朱柯明,因依法起诉江泽民一夥而遭逮捕拘禁,至今下落不明。我们曾请求特区政府帮助营救朱柯明。在此,我们感谢有关部门所作的努力。但令我们遗憾的是,我们至今仍未对朱先生的下落得到实质性的答覆。
我们今天再次恳请阁下关注朱先生的处境及有关部门跟进事件的进度。根据中国宪法第41条,对於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我们坚信朱柯明先生是无辜的。
(二)香港部分法轮功学员回乡证被非法没收,或被拒绝进入大陆。自99年11月份以来,先後有三十多名香港法轮功学员依照宪法赋予的权利回中国大陆和平上访、请愿,或进行正常的炼功、交流,或仅仅因为在香港参与法轮功活动,而被没收证件,拒绝入境,被非法剥夺了前往中国大陆探亲访友公干旅游的权利。(附件一,从略)
(三)香港法轮功学员在租用公用设施时遭到多方面的困难。本地一些商业机构、公用事业机构,回避或谢绝租借地方或位置给我们进行活动或宣传,仅仅因为我们是法轮功。(附件二,从略)
社会上有人认为我们是在搞政治。“炼功就炼功吧,何必又请愿,又派单张……?”。在中国大陆非法取缔法轮功之前,我们只是静心修炼,当时香港也没有多少人知道有法轮功。但这一年多来,80馀名学员被活活打死,成千上万学员被判刑、劳教,甚至送进精神病院,遭到惨无人道的迫害。难道不应该帮助他们吗?沉默不就是对邪恶的认可和纵容吗?哪个真正有良知的人在认清事实真相後能不说句公道话呢?
法轮大法可使人身心健康,道德回升,对任何社会与政府都有百利而无一害,这一点得到了世界上许多政府和民间的认同和褒奖,在镇压前也得到了中国政府的充分肯定。法轮大法真修者处事做人,都自觉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依法而行,严格遵守当地法律。香港法轮功学员过去进行和平申诉请愿或举办各项活动,都是这样要求自己的,今後也必定如此,请阁下放心。对特区政府上下开明的施政者,特别对香港警方过去一年多来给予我们的支持和帮助,我们在这里通过阁下表达我们的谢意。
今天发生在中国的对法轮功的镇压是中华民族的耻辱。世界各国有正义良知的政府和民众都纷纷谴责江泽民的暴行。我们高兴地看到香港特区政府在法轮功问题上表现出尊重人权、维护法治的态度,并期望这种精神得以更充分地贯彻落实。我们相信阁下一定会本着正义良知,从国家、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冷静、理智、公正地认识法轮功,并关注我们提出的以上问题。
谨此致谢,并祝安康。
法轮大法香港修炼者
2000年11月17日
一百多名香港学员11月17日中午时份前往特区政府总部炼功请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