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报:法轮大法团体集会于法院(摘译)

【明慧网2000年1月12日】 《论坛报》在线消息报道(正文于元月10号在该报上发表):
法轮大法团体集会于法院(摘译)

本报记者PIERRETTE J. SHIELDS撰文

尽管有来自中国政府的官方抗议,密苏里州各地的法轮大法练习者仍聚集在布恩县政府中心开始了为期一周的对该修炼大法的庆祝。

大约45人出席了示范展示和对这个由李洪志于1992年创建的冥想和精神修炼方法的宣传介绍。法轮大法,又叫做法轮功,已被中国政府取缔,并被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描绘成邪教。该功法用五套慢动作来增强经络能量,从而使炼功人收益。

出席活动的有来自堪萨斯城,富尔顿,圣.路易斯,和莫波里来的法轮功弟子。

县政府专员丹·斯坦珀出席了始于昨天的法轮大法周的颁奖仪式。中国驻芝加哥领事馆的常务领事曾跟斯坦珀联系过,要求撤消褒奖并要求县政府禁止法轮功团体使用政府会议厅搞活动。斯坦珀对这两项要求都给予了拒绝。

昨天他对法轮功团体说,“这栋楼房,这个州,这个政府,这个国家都是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上的。”

中国法轮功修炼者因在公共场所炼功而被捕已是司空见惯。该团体在本地的发起人林川否认该修炼是宗教或邪教。他说他对昨日活动的效果及又有10名新来的感到高兴。

朱迪思雷特斯玛是从她朋友处听说昨天的活动而来的,因为她对不同文化及其精神修炼有兴趣。她说,“这不是宗教,也不是那些心灵控制之类的东西。”这表明她还不曾听说对该团体相反的评价。“这确实是一种冥想修炼......可以使人感受到内心的真理。”(2000年1月12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