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涉内政?

更新: 2016年08月07日
【明慧网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六日星期一,克林顿总统在首次关于中国镇压法轮功的评论中批评对法轮功学员的拘留和监禁,认为这是中国政府反对那些试探自由限度的人们的“一个麻烦的例子”。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章启月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七日不指名地宣称美国政府是干涉中国内政。

让我们回顾一下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二日的美联社报导:“当中国和美国在试图修补最近受损害的双边关系时,江泽民主席送给克林顿总统一件不同寻常的礼物:一本为中国禁止法轮功辩护的书。”这份江泽民给克林顿的特殊礼物是中共当局掩盖迫害法轮功学员和诽谤法轮功阴谋的一部份。开句玩笑,克林顿总统的评论有可能只不过是按照江泽民主席的“要求”阅读该书和相关资料後的感想呢。

如众目所及,中国对法轮功的镇压违反了中国的宪法,国际公约中规定的公民和政治权利,以及世界人权宣言,而遵守国际公约中的公民和政治权利以及世界人权宣言是所有具正义感和良心之政府的庄严承诺和职责,否则各国政府在这些联合国文件上的签字还将有何意义?而这些联合国文件本身又将有何效力?人类的基本人权和道德标准乃上天所赋,对这些天定的人间规范擅自更改、肆意践踏而不容他人置评,恐怕最少也得再落个强词夺理的人间评判吧。至于上苍将如何对待这样的无理无德之行,那真就只有“天知道”了。

十一月二十六日,中央宣传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北京市委等在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了一个会议。副总理李岚清做了题目为“关于同‘法轮功’斗争的几个问题”的报告。报告中他特别提到:“前一段时间我们通过因特网、驻外使领馆批判法轮功取得了很好效果,下一步我们要继续主动出击。”前几个月李副总理所提“出击”动作和结果详情省略,此文暂只问今后。法轮功在海外诸国都是合法注册的非盈利性组织。中国政府如此不遗余力兴师动众地在别国领土上加紧骚扰、迫害,这是不是干涉别国内政呢?
(1999年12月17日美国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