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大陆消息

【明慧网1999年11月7日】 【11月7日大陆消息】 据可靠消息,近日大陆公安部门各地派出所又接到指令,要求传达《房屋出租人治安责任保证书》。该保证书禁止房屋出租人向法轮功学员出租房屋,规定违者将受到罚款、吊销房屋租赁安全证、治安管理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保证书还要求房屋出租人及时向公安部门检举、揭发法轮功学员。
这样的文件是否又是“国家机密”尚未得确认? 但由于当前中国经济结构的特点,各地很多百姓为谋生,工作流动性很强,其中包括众多法轮功学员。这项新规定无疑是在剥夺这些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生存权力。

难道偌大中国真的容不下坚持信仰、诚实善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吗?难道中国人的生活必须笼罩在“人人为近敌”、以出卖他人而谋私利的行为受到鼓励和国家政策保护的阴暗之中吗?


据悉,从10月27日起,武汉各个派出所都分派了任务,穿上便衣跟踪法轮功学员。由于政府已经宣布给法轮功定性,各地现在都可以公开用刑审讯法轮功学员了。现在武汉从北京被抓回的学员分成两类:一类是重要骨干,被市局统一关在一起(具体地点不详);另一类为普通学员,归派出所管,有的关在派出所里,有的关在医院,不准外人靠近,由公安人员看着。他们统归一处、九处(刑事侦察处)提审,一处采用轮番审讯从精神上搞垮,九处搞刑讯逼供。为了防止学员逃跑,有的晚上睡觉都要被拷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