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身而出,维护人权

【明慧网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注〗笔者是中国大陆的政治学教授。因为对中国当局用残酷的手段一种群众修炼活动--法轮功的打压不能苟同,特写此文以伸张正义,并希望以此唤起中国领导人和各界人士的良知。本人对中国领导人没有其他的成见,只是在政治学的原理上讲述其基本的道理,籍此帮助中国国家领导人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

人权是人生而应当享有,并受到世界高度关注,严格遵守,必须实现和全力维护,保障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人权高于主权,大于主权,重于主权,先于主权。

国家应该是尊重,维护人权,自愿和平组合的社会政治集体,不能成为压迫人民,践踏人权的暴力机器。

主权是主要以维护人权为核心,保障人权为准则和重要内容的国家权力。人权是主人之权,主体之权。主权是围绕这为维护保障实现人权这个主体而展开活动的权力。这种权力是为主体所创建所赋予,是为人权服务的,是以人权为基础的。主权的神圣不可侵犯性来自人权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和不可剥夺性。主权的价值在于实现,维护和保障人权。如果主权侵犯人权,践踏人权,就是走向反面,失去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就成为邪恶的权力,失去其神圣性。出了偏就要纠偏,越了轨就会翻车,实在太邪恶了,本国和世界人民就应该必须和必然以维护人权为己任,坚决加以制止和反对,这是正当的,合理天理,合乎法理,合乎人情,顺应人心,合乎发展规律的。

人权具有国际性,世界性,普遍性,共通性。人要生存,人要吃喝,睡觉,上厕所,人要锻炼活动,说话,讲道理,讲真话,介绍真实情况的自由。人权受到侵害时,有申辩的权利,反映的权利以及要求帮助,支援的权利,也有帮助和支援别人的义务和责任。强调人权的特殊性,侵犯正当的人权,只是一种掩人耳目的借口。人权是世界60亿人口每一个人都必须享有的正当权利。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一个人的人权受到侵害,就是对全世界每一个人的人权的侵犯和挑战。每个人都应该挺身而出,维护人权。维护别人的人权也是维护自己的人权,是人道,正义的善举。

基于人权的国际性,每一个国家都应当维护好自己本国的人权,也必须关心其他任何国家的人权状况,用一切可行的办法,干预其他国家违反人权的行为,必要时可以采取联合制止行动。强国,大国对维护世界人权负有更大的责任和义务。要带头首先维护好自身国家内部的人权,也要带头帮助维护好其它国家的人权。弱国,小国也必须维护好自己国内的人权,才能形成巨大的向心力,凝聚力,很快使自己强大起来,众志成城,才能使主权坚强有力。所以人权是主权的基础,力量的源泉。弱国,小国也应当关心和维护其他国家的人权,批评建议谴责并反对其它国家侵犯人权的行为。因为一个国家邪恶到连它本国的人民,骨肉同胞的人权都要肆意践踏,对其他国家的人权,一有机会也很难说它不会踩在脚下。

目前中国内镇压法轮功的运动已经超出了一个国家正当行使其人民赋予的权力的范围。各行各业,各个阶层都有义务一起起来共同维护人权,帮助政府认识错误,回到正确的道路上来,而不致将几十年千百万人民流血流汗得来的建设成果毁于一个错误的历史决定。因为凭捏造的事实和证据,违反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各种权利,错误定罪,制定一整套针对好人的决定和法律政策,动用全国的各种警力,行政力量,舆论工具,机关团体,各界人士,围剿一个群众自发的练功活动,实在是让稍有正义感的人难于理解。笔者本人周围也有不少炼法轮功的人,他们都是好人,甚至可以说是比一般人好得多的人。围剿一个修真善忍,有利群众健康,道德好转,多达成千上万人民群众的练功活动,这样的践踏人权的耸人听闻的恶例,作为一个安心作学问,一心当好人的共和国公民来说,实在是难于熟视无睹。如果对这种野蛮的行径坐视不管,勿动于衷,甚至落井下石,良心何在?公理何在?

文教界,科技界,文艺界的知识分子应当挺身而出,伸张正义,维护人权。因为这种做法违反道德良心,毫无道理。不要以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者助纣为虐,火上浇油。整风反右文革,几百万知识分子挨整,他们有什么罪,有罪为什么会平反,一整就是落难几十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多少很有才华的人送了命。教训不谓不深,惨痛不谓不烈。我们为什么没有勇气正视历史,正视现实,正视我们的使命和义务,那就是教育和帮助人民,政府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不给践踏人权的人滥用权势,大施淫威的条件和机会。

广大的人民群众应当仗义执言维护人权。过去毛泽东说,中国是六亿人口的大国,不斗行吗?不断运动群众搞运动,搞斗争。每次运动搞5%的比例,不够的必须凑够。当时我们计算了一下,搞20次运动,全国100%的人都被斗到了。没想到文革一来,挑动群众斗群众,几乎一下子就达到百分之一百了。而今斗法轮功群众,一斗就是一亿人,占全国人口的10%,相当于五个台湾,几个美国的人口。整风反右的前一天还在当反右的积极分子,第二天就莫名其妙地成了右派分子,甚至是极右。难怪有人深有感触地说,“翻手云覆手雨,翻脸如翻书。”所以你今天乱斗别人,明天别人会乱斗你,人权不维护不行,群众被挑起斗来斗去的历史不改变不行。什么时候改,今天,乱斗法轮功群众时。

正直的公民和国家干部应当以国家以及自身的安危,利益为重,敢于理直气壮地维护人权。践踏人权的人往往不仅仅是践踏普通老百姓的人权,也常常以各种借口践踏各级干部干部的人权。借口刘少奇是叛徒,内奸,工贼,不准申辩,乱打乱斗,直到整死。邓小平被打成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黑猫白猫”“歪理邪说”的倡导者,天安门4。5清明事件的幕后策划者,三起三落,违心地保证永不翻案。彭德怀,贺龙,罗瑞卿等被斗垮斗死。人们的道德搞得一落千丈,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破坏殆尽,国民经济濒临破产的边缘,全国老百姓人人自危,受害非浅。为了避免十年浩劫重演,为了国家的前途,各级干部,高级干部维护人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在肩,责无旁贷。

历史悠久的国家能发扬优秀的文化传统,真正实践仁义道德,诚信廉耻,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真正做到民贵君轻,为民服务,因此人权状况就好;相反,那些拾取历史文化糟粕,只是口头上说重视人权,实际上又另搞一套的,践踏起人权来,也的确是很有特色,让世界瞠目结舌。不是说,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吗?目前人民恐怕只希望社会主义起码尊重人民的人权,不要把他们推下悬崖绝壁,只是能借中国的一方宝地炼炼功,也就阿弥陀佛了。

说炼法轮功死了1400多人是事实吗?

中国官方前些日子说,炼法轮功死了人,先是说743人,后又翻了一番,猛涨到1400多人。大家感到很难令人相信,原因是口说无凭。必须得一一拿出事实,真正的不可推卸的证据,这些证据必须得一一证实以下问题。

每一个死的人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是不是原来炼过其他功法?或者是炼法轮功的同时,还在掺练别的功法?是不是不吃不喝不拉不睡?是不是原来就有重病,癌症,精神病,或患有不治之症,抱着治病的心来学功的?是不是发了病真正一点药都不吃致死,还是吃了药不治身亡,或吃错了药而死亡?这些人死的时候,有没有经过法医的科学鉴定,确凿证明是炼法轮功害死的?这些人死的时候,有没有经过严格的鉴定,证明是真正修炼法轮功的?他所在的练功点的大多数人应来为他作证,因为他们常在一起练功,谈心得,最了解底细,也敢讲真话。

法院判案不能轻信口供,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法院必须重证据,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组织,任何个人的非法干扰,忠于证据,忠于事实,忠于人民,忠于职业道德,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不畏权势,不怕丢乌纱帽,不怕打击报复,不枉不纵,才能保证判案的公正性。目前中国官方的调查材料是十分草率,经不起分析的。

一,有的是凭死者家属口述的材料,这样的材料可以作参考,但不能说家属提供的材料就百分之百地可靠,可信,要有具体事实,区分真伪,要有旁证,物证。更有,要防止任何迫于压力和威胁的假证,伪证。

二,官方不要强加任何材料,因为事实证明的强加罪名最容易失去人心。目前官方提供的不吃不喝,剖腹找法轮,精神病人发病,自杀,杀人等,都是法轮功的著作中坚决反对的,因而不能服人。

三,中国存在浮夸风,统计数字往往有很大的水分。比如,亩产万斤,有的单位连基本任务都没有完成,也说翻了几番等等。说法轮功害死了多少人,这里面有没有水分,有多大的水分,最好是派一个中外联合调查团,公正,自由,不带任何框框,不受任何限制,阻扰地了解情况,是真相大白于天下。

四,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假冒伪劣的东西泛滥成灾。不仅商品有假冒伪劣,科研成果也有剽窃和假冒伪劣。现在政府用奖励金钱的办法鼓励社会举报法轮功群众,有没有人于是假冒伪劣,以假乱真。政府如果不能秉公办事,岂不是用假冒伪劣陷害法轮功?

五,长春有几个仇恨法轮功的人编造的假材料早已被事实否定,用它来整法轮功,岂不是邪上加邪?为什么不能拿出事实来说明法轮功真相呢?

反法轮功,犯十大错误

当前在中国国内反法轮功的运动一浪高过一浪,正在逐步加温,越搞越离谱。劝世人自己要有正念和主见,不要因为有人炒得过热就跟着昏了头脑,分不清是非正邪,要汲取过去历次政治运动,特别是整风反右和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不要上当受骗,被人愚弄利用,随波逐流,跟着某些凭借权势,为非作歹的人去犯错误。

反法轮功的主导者犯有十大错误:

1、以伪反真。以假改真,以假骗人,造谣害人,用假证据整人。
2、以恶抑善。
3、以暴对忍。
4、当官不仁。古人云,仁者爱人。当官的一整法轮功就是一亿人。
5、有违正义。
6、大逆不道。
7、为政无法。
8、有失廉洁。
9、不以为耻。
10、祸国殃民。

希望国家领导人再次思量,不文过饰非,知错能改,则国之所幸。

(1999年11月16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