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向广大人民讲明法轮功的真象是国内国外每一个弟子的最重要的“助师世间行”。
明慧网
山东恶势力迫害大法弟子的更多罪行曝光

    案例一:曹振起,男,36岁,山东昌邑塔尔埠乡东麻湾村农民。

    2000年正月十一去北京上访,十四被乡派出所带回,所长邵明义亲自动手用胶皮棍、皮鞋打脸、肋等处。后被铐在室外冻。乡政法于书记、乡长张代学又亲手打。曹振起被送到昌邑刑事拘留一个月,回到乡又被拘留22天,回家后住了10天,因4.25来临,又被乡无故拘留了2天。

    麦后在家中干活,被乡派出所带走,联防队员张在成、韩运成、岳普长等人把他打得昏死。派出所一看人快死了,就把曹振起的家人用车带到派出所后扬长而去。家人把曹振起送到丈岭医院(7.31号)。从下午两点至第二天早上曹振起不省人事。8月1号家人又打120去了昌邑医院。

    此照片是在被打的6-7天时所拍(在昌邑医院)



    案例二:张萍华,女,38岁,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仓南路学校职工家属。

    99年7月21日,到北京向国家政府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在旅馆被北京公安便衣强行带走,在潍坊驻京办扣留一天一夜,后被送回潍坊,在当地派出所又扣留一天,前后共3天。

    99年10月7号,到北京向国家政府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在北京东良招待所被公安抓住送到潍坊驻京办,公安让她蹲在地上,一动就用衣服打她的头,而且还非法搜去1520多元钱,在驻京办扣留了一天两夜,后被送到潍坊东郊宾馆又向家人要了500元钱,又被当地派出所带走,扣留一天一夜,后又被治安拘留15天。10月30号晚上6点又被南关街办接走,非法关押在兴华旅馆9天。在这期间潍坊区政府、南关街办天天逼她写保证书,而且还动员她家人给她施加压力。派出所、安全局也不断地来施加压力。她用绝食来抗议这种非法关押。后来又被刑事拘留30天。在刑事拘留期间,因为她背经文,有一个姓冯的管教,把她的手从大铁门的方洞伸出去,再用手铐用力抻着挂在门鼻子上,她蹲不下,也坐不下,还站不起来,姿势很难受。那时正是冬天12月份,天很冷,还有一个姓韩的管教拿着木棍用力打她的手和头。这样铐了近了4个小时,手铐都卡到肉里去了,整个手都变成青紫色的,肿得很大。在以后很长时间里,大拇指麻木,没有知觉。30天后又被南关街办接走,还是关押在兴华旅馆19天。在这期间,街办书记赵宝凯和主任朱庆利逼她交10000元钱,如果不交,说要抄她婆婆的家,抄她哥哥的家,还说要把她秘密转移,无奈张萍华的哥哥借了10000元交上了。

    2000年7月21日,张萍华又到北京向国家政府、向世人证实法轮大法不是邪教,是正法。在天安门广场行走时被公安抓住,问她是哪里的,她不说,并要求自己回家。他们就把她先送到淄博驻京办,她还是不说地址。淄博的公安打电话让潍坊驻京办来认人。潍坊的两个公安一到,二话没说就把张萍华按在床上,把她两个胳膊拧到后边去,再把她的腿拧起来向上抬,说是要给她折断腰。张萍华痛得喊叫,外边淄博的功友听到后进来齐声说:“不准打人!”他俩才住手。后来淄博的公安把她送到北京分局,后来又让青岛驻京办带走了。到了青岛驻京办,他们就把张萍华带进房间里开始打,用拳头打,用鞋底的后跟打,三个壮青年一起打,用脚踝、用拳头打头、打下巴、打胸、肩、脖子,打倒了拖起来再打,一边打一边大声叫骂,眼睛瞪得老大,一脸凶像,其中有个青年一把抓住她得头发用力往墙上摔,碰得头嗡嗡响,金星直冒,接着又抓着头发一下摔在地上,用脚踩住头发,另两个青年就在她身上乱踢,用鞋后跟打。打了一会,她还是不说,就又抓着头发拖起来,用鞋点着她的脸恶狠狠地说:非把你的眼睛打瞎不可。说着就用鞋底用力打在她的左边脸上,当时左边脸就肿起来了,他们还取笑说:两边脸不对称了,给她找找平。还指着墙角对她说:看见那面了吧,那都是撞墙撞的,你也撞吧!要上吊我们这里也有绳子。张萍华全身不知道哪里痛了,被打的地方肿得老高,隔着裤子都能看出来,从头到身上到处都是青紫色的肿块,痛得全身出汗,坐也不敢坐,头发都被汗沾在脸上。

    照片上的伤痕是8天后拍的,大部分的肿块都消下去了,留下的痕迹颜色也很淡了,有些地方也没有拍。据说刚回家时,身上被打得青紫交加象地图一样,青岛的打手说:“反正不是我们这儿的人,打死就打死。”

    案例三:姚合星,男,25岁,山东安邱景春纺织公司。

    1999年10月10日进京上访,被公安局刑事拘留30天,拘留期间,因麻绳捆绑长达22小时,由于过紧,时间长,造成动脉血不流畅,造成皮肉坏死,肌肉腐烂,后进行植皮手术。于2000年6月3日再次上访,被刑事拘留30天,被厂保卫科长期限制人身自由。

    另外,2000年8月上旬,潍坊市各级党组织在上级的统一布置下,与继续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的党员进行了组织谈话,给予二条选择,一是申请自愿退出党组织,二是给予开除处理。并令其在极短时间做出答复。大多数法轮大法修炼者明确表示不自愿退出其组织,并申明;修炼人按照李洪志老师教诲去做,按“真、善、忍”宇宙特性要求自己,处处做高境界行为的人。于是,这些法轮功修炼者在谈话后的第二天上午按组织程序宣布开除出党。

    (2000年8月18日整理)